山東省政府日前下發《2014年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重點任務工作方案》,《方案》強調,要認真執行環保責任追究制度,對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造成嚴重後果的領導幹部,實施終身追責,引導各級領導幹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前任決策開工污染項目,後任應對治污難題,百姓品嘗污染惡果這一狀況將在山東得到遏制。
據山東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山東新聞》報道,根據方案,山東將加強環境保護法律知識培訓,提高各級領導幹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意識。認真做好重大生態環境污染破壞事件事故的調查處理,查明事實和原因,分清責任。加強溝通協調,建立問題線索移送機制,強化監督執紀問責。
對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造成嚴重影響的領導幹部,依據《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監察部、國家環保總局令第10號)、《山東省環境污染行政責任追究辦法》(省政府第138號令)等規定,嚴肅責任追究。
特約評論員鄧相超認為,政府決策對生態文明影響至關重要,對破壞生態文明的決策者終身追責可謂一石二鳥,不但能約束亂決策,更重要的是將督促、規範政府科學決策,合理決策。
鄧相超稱:“這個文件的出臺毫無疑問是抓住了生態文明建設的,尤其是遏制住破壞生態的一些不良現象的最根本東西,我們知道政治路線確定之後幹部就是決定因素,而我們抓住了各級領導幹部,尤其是對他追責,終生追責,毫無疑問讓每一個領導幹部在他決策之前一定要想到不能破壞生態,要是我們的生態文明能夠維持下去,否則的話他就會被追責,這樣我們的環保也好生態文明建設也好,通過這個文件出臺應該會走上一個良性迴圈。”
值班編輯:馮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