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據網路
據山東廣播電視臺新聞中心《山東新聞聯播》報道,目前,山東正在機關事業單位推行年度帶薪休假。機關事業單位要在每年年初制定出工作人員年休假計劃,經部門、單位領導集體研究審定後執行。所有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若不能執行年度帶薪休假,必須向省人社廳作出説明。確因工作需要不休年休假的人數比例,原則上不能超過本部門、單位在編人員總數的5%;確因工作繁忙或有特殊情況,不休年休假的人數比例可控制在10%以內,並按照日工資收入的300%進行補償待遇。
初審編輯 高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