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部分媒體反映山東省個別民辦高校招生過程中存在虛假宣傳、違規承諾、委託仲介招生、壟斷考生生源、代為考生填報志願、混淆學歷教育與非學歷教育的概念等問題,損害了考生權益,擾亂了高校招生秩序,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省教育廳專門發通知,嚴禁民辦高校違規招收“預科生”,高校要認真開展招生自查自糾,切實糾正違規行為。
通知説,我省個別高校不顧國家和省政策規定,無視省教育廳三令五申,違規招生,擅自招收所謂的高校“預科生”,對考生進行虛假宣傳、誇大承諾,嚴重擾亂了招生秩序,損害了考生利益。為此,再次重申,嚴禁各高校未經批准擅自招收任何形式的“預科生”,任何學校一律不得超計劃體制外招生,不準對學生作出不符合國家政策的承諾。凡違規招收高校“預科生”或以“預科生”名義招收高中後起點中職學生的學校,省教育廳將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給予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高校,將給予減少招生計劃或者依法給予停止招生的處理,同時追究相關人員和領導的責任。
我省要求認真開展高校招生自查自糾。自查自糾要突出重點,重點對招生政策的執行情況、招生計劃的管理情況、招生廣告的發佈情況、招生錄取手續的辦理情況、招生章程的執行情況、招生資訊的公開情況、招生機構和人員的管理情況等進行檢查,檢查是否存在違規發佈招生廣告、進行虛假招生宣傳、壟斷考生生源、違背考生意願填報志願、雇用招生仲介、違規聘用招生人員、違規承諾招生等問題。高校應切實糾正違規行為,完善制度建設,構建規範招生的長效機制,促進我省民辦教育事業長期健康發展。
初審編輯 闞金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