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記者從省法制辦獲悉,《山東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修訂草案)》正式公開徵求意見,應對人口老齡化成為我省長期戰略任務,65歲以上老人免費乘車將納入立法。
到2013年底,全省60歲以上老年人口達1700萬人,佔總人口的17%。2015年,我省老年人將突破2000萬人,總數居全國之首。省老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為應對人口老齡化、失能老人增多等問題,在1999年12月頒布《山東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後,今年我省首次完成對該法重新修訂。
該《草案》第四章“社會優待部分”在此次修法中改動最大。老年人持身份證、老年人優待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享受優待政策從六項增加到了九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所屬的文化體育設施,具備條件的,可以在固定時段對老年人免費開放。
省內多地已實施65周歲以上老人免費乘車政策,我省在原條例規定老年人優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基礎上,首次以立法名義確定,我省65周歲以上老年人免費乘坐市內公共交通工具,不滿65周歲按照當地有關規定免費或者半價乘坐市內公共交通工具。
對於老年人教育需求,《草案》還首次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把老年教育納入終身教育體系,加大對老年教育的投入,支援社會辦好各類老年學校,鼓勵利用廣播、電視、網路等形式發展老年教育。
初審編輯 闞金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