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政府發佈《關於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指出,提高我省居民基本養老保險500元以上繳費檔次的參保繳費補貼,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60元。
記者了解到,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根據山東省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山東省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有關政策做出調整:提高我省居民基本養老保險500元以上繳費檔次的參保繳費補貼,補貼標準不低於每人每年60元,具體標準由市、縣(市、區)政府確定,所需資金由市、縣(市、區)政府承擔,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
據了解,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養老金由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兩部分構成,個人賬戶養老金水準由賬戶儲存額,也就是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總額來決定,基礎養老金則由政府全額支付。而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此次調整,山東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年繳費在500元以上的居民,將可獲得不低於每人每年60元的補貼。
另外,我省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死亡後,個人賬戶資金餘額可以依法繼承,自2014年2月21日起執行。
初審編輯 闞金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