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泰安周某某等人銷售假冒品牌電纜案
2013年6月,泰安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成功偵破周某某等人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經查,2011年以來,周某某從外地低價收購劣質、無牌無證電纜,自行噴繪商標標識加工製作,生産假冒“綠燈行”品牌電纜對外銷售,涉案價值1000余萬元。
2013年12月,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法院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判處周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4萬元。
八、威海楊某某等人銷售國際知名品牌奢侈品案
2013年3月,在公安部和省公安廳的組織指揮下,威海市公安局環翠分局成功偵破楊某某等人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1名,摧毀制售假犯罪團夥3個,搗毀銷售、倉儲窩點9處,現場繳獲假冒國際知名品牌皮包、皮帶、鞋等共計4600余件,涉案價值6000余萬元。
經查,2006年7月以來,犯罪嫌疑人楊某某等人從廣州購進假冒“LV”、“GUCCI”、“PRADA”、“BURBERRY” 等名牌皮包對外銷售。2013年12月,威海市環翠區人民法院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判處楊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