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私設暗管偷排含鉻工業廢水
當前,污染環境犯罪主要分為非法排放污染物、非法傾倒污染物和非法處置污染物。去年,企業非法排放含有有毒物質的工業廢水共147起,佔非法排放案件總數的89%.
去年12月23日,濟寧市公安局食藥環偵支隊會同市環保局監察支隊、兗州區公安局,將顏店鎮一機件加工廠正在非法鍍鉻的生産場所查封,當場抓獲8名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梁某厚自2003年開辦機件加工廠,在未經審批的情況下,從事電鍍(鍍鉻)加工業務。
嫌犯為了節省成本,沒有安裝污水處理設備,將含鉻黃綠色廢水直接經私設的暗管排放至附近的小河中。經檢測,私排污水中鉻含量為11mg/L,超出國家限定的排放標準7倍多,給當地農田和地下水造成嚴重危害。目前,2人已移訴至法院,3人被取保候審。
案例二河北企業來山東偷倒廢酸液
去年,我省共查處非法傾倒有毒工業廢液案件40起,傾倒冶煉工業固定廢物11起。今年3月19日晚,犯罪嫌疑人梁某恒夥同吳某國駕駛一輛裝載35噸廢酸液的罐車,在老闆李某的指示下,由河北省邯鄲市成安縣出發,行至臨清市新華辦事處胡裏莊村地段。
在犯罪嫌疑人劉某興帶領下,3人將罐車內廢酸液私自排放到臨清市農業局種羊廠院內的大坑裏,造成重大環境污染。當晚,臨清市環保與公安部門聯合巡查時,當場抓獲3名犯罪嫌疑人並扣留車輛。據調查,廢液來源是河北邯鄲一家製造鋼管的大型私企,該企業未按規定配備相應污水處理設施,而是以每噸180元的價格將廢液交給李某處理。初步調查,李某安排罐車到臨清偷排已有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