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我省發佈“工商21條” 再為營商環境鬆綁 企業登記不再審住所
繼去年6月出臺“工商30條”之後,2月28日,我省再發佈“工商21條”,為營商環境鬆綁。從3月1日開始,我省公司登記取消最低註冊資本限制,理論上一元錢也能開公司;取消住所(營業場所)審查,改為企業自行申報;取消企業年檢,改為年報公示。
2月28日,省政府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關於貫徹國發〔2014〕7號文件推進工商註冊制度便利化加強市場監管的實施意見》,分別就註冊資本、住所、年檢等領域進行便利化改革,3月1日起正式在全省實施。
按照新的住所登記制度,企業註冊時,申請人應申報住所(經營場所)合法使用證明,登記機關不再審查其産權權屬、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
省工商局黨組書記、局長牛啟忠透露,當前,企業住所資源越來越緊張,“住所難”成為企業註冊的瓶頸之一。“要房産證很困難,有時候好幾年辦不下來;要租賃合同,有時候也很困難。去年省工商局出臺‘工商30條’放寬了條件,要求出具村居、社區證明,但據現在了解,這個證明也很困難。”
牛啟忠介紹,有一些新興行業,如電子商務,一部手機、一台電腦就能夠經營,對住所要求並不高。實行住所申報制度後,申請人只需要提供唯一、合法的住所證明,至於合法使用證明的範圍,不再作全省統一要求,由各地工商部門根據各自實際情況自主決定。
改年檢制度為年報公示制度也是此次新政的一大亮點。省工商局企業處處長鄒興祖介紹,我省“市場主體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即將上線試運作,屆時企業就可以通過這個系統向工商部門報送企業年報以備抽查,任何人都可以登錄系統查詢。
此外,此次新政還提出了七條強化監管措施,如建立企業異常名錄製度、建立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制度,“一旦被載入‘黑名單’,在辦理相關的登記許可審批、資質認定、銀行貸款等業務時都會受到限制。”牛啟忠説。
初審編輯 闞金劍
責任編輯 王顯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