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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綱要》: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

發佈時間:2019-02-19 16:53:11 | 來源:新華網 | 責任編輯:牛志鑫

  中共中央、國務院18日正式發佈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出,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為全球科技創新高地和新興産業重要策源地。


  資料圖:港珠澳大橋口岸。中新社記者陳驥旻 

  《規劃綱要》指出,要構建開放型區域協同創新共同體。其中提到,更好發揮內地與香港、澳門科技合作委員會的作用,推動香港、澳門融入國家創新體系、發揮更重要作用。推進“廣州-深圳-香港-澳門”科技創新走廊建設。支援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和國家雙創示範基地、眾創空間與香港、澳門建立創新創業交流機制,為港澳青年創新創業提供更多機遇和更好條件。

  鼓勵粵港澳企業和科研機構參與國際科技創新合作,支援企業到海外設立研發機構和創新孵化基地,鼓勵境內外投資者在粵港澳設立研發機構和創新平臺。支援依託深圳國家基因庫發起設立一帶一路”生命科技促進聯盟。

  支援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重要科研機構和重大創新平臺在大灣區佈局建設。向港澳有序開放國家在廣東建設佈局的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支援粵港澳有關機構積極參與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

  實施粵港澳科技創新合作發展計劃和粵港聯合創新資助計劃,支援設立粵港澳産學研創新聯盟。

  關於打造高水準科技創新載體和平臺,《規劃綱要》指出,要在大灣區建設培育一批産業技術創新平臺、製造業創新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推進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有序開展國家高新區擴容。推動珠三角九市軍民融合創新發展。支援港深創新及科技園、中新廣州知識城、南沙慶盛科技創新産業基地、橫琴粵澳合作中醫藥科技産業園等重大創新載體建設。支援香港物流及供應鏈管理應用技術、紡織及成衣、資訊及通信技術、汽車零部件、奈米及先進材料等五大研發中心以及香港科學園、香港數位港建設。支援澳門中醫藥科技産業發展平臺建設。推進香港、澳門國家重點實驗室夥伴實驗室建設。

  《規劃綱要》還提出,要優化區域創新環境。其中,關於深化區域創新體制機制改革,要求研究實施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出入境、工作、居住、物流等更加便利化的政策措施,允許香港、澳門符合條件的高校、科研機構申請內地科技項目等。(李晗雪)


文章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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