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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創新管理優化服務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的意見》

發佈時間: 2017-01-22 18:16:01 | 來源: 新華社 | 責任編輯: 牛志鑫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創新管理優化服務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強調,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是促進經濟結構轉型和實體經濟升級的重要途徑,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著力點。要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的發展理念,堅持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著力振興實體經濟,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進一步優化公共服務、創新行政管理,與時俱進、順勢而為、主動求變,促進制度創新與技術創新的融合互動、供給與需求的有效銜接、新動能培育與傳統動能改造提升的協調互動。

《意見》立足制度創新,明確改革引領、創新驅動、優化服務、融合發展、底線思維的基本原則,提出要構建形成適應新産業新業態發展規律、滿足新動能集聚需要的政策法規和制度環境。創新驅動發展的體制環境更加完備,全社會創業創新生態持續優化,人才、技術、知識、數據資源更加雄厚,有利於新供給與新需求銜接的市場機制基本形成,政府服務的響應速度和水準大幅提升,包容和支援創新發展的管理體系基本建立。

《意見》從四個方面提出了具體任務措施。一是提高政府服務的能力和水準。要主動適應新動能加速成長和傳統動能改造提升的需要,進一步提高行政審批服務效能,加速法規政策標準動態調整,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先行先試,提高創業創新服務效率。二是探索包容創新的審慎監管制度。在新興經濟領域貫徹更加包容和鼓勵創新的治理理念,建立公平開放的市場準入制度,健全信用約束機制,完善風險管控體系,構建多方參與的治理體系。三是激發新生産要素流動的活力。促進知識、技術、資訊、數據等新生産要素合理流動、有效集聚,進一步完善智力要素集聚流動機制,完善數據資源開放共用制度,強化科技成果加速轉化應用機制,創新新技術新業態改造提升傳統産業的模式。四是強化支撐保障機制建設。調整相關政策和制度安排,通過構建統籌協調的組織支撐、完善採購等支援新技術應用的政策措施,優化金融支援體系,完善統計調查支撐機制,更好服務新産業新業態健康發展。

《意見》指出,要強化向實體經濟聚力發力的意識,積極運用新動能改造提升傳統動能。立足創新驅動,依託“中國製造2025”、“網際網路+”等推動傳統産業邁向中高端,促進實體經濟升級,使傳統産業在與新動能融合中形成更加適應市場需求的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提升産品和服務價值鏈,煥發新活力。加快新舊動能平穩接續、協同發力,促進覆蓋一二三産業的實體經濟蓬勃發展。

文章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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