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12月2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近日審議通過了《寧夏回族自治區養老服務促進條例》,從明年1月1日起,寧夏將實施更為完善的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規劃、養老服務投入補貼等多種舉措,滿足老年人持續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
條例明確,寧夏新建城區和居住區應按標準同步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老城區和已建成居住區無養老服務設施或者現有設施不能滿足老年人需要的,應增建或者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建設養老服務設施;縣鄉應建設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農村幸福院、農村互助養老院等服務設施。
條例提出加大養老扶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及其他養老服務組織,寧夏縣級以上政府應給予建設補貼和運營補貼;縣級以上政府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應用於發展養老服務業。同時,縣級以上政府對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給予護理補貼;對特困供養老年人和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失智的居家老年人給予救助等。(記者鄒欣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