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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兼職兼薪,大學教師可以不再“哭窮”了嗎

發佈時間: 2016-11-09 15:28:25 | 來源:  中國青年報 | 責任編輯: 牛志鑫
    很多問題的確面臨著精細化、具體化的需要,這就要求各單位應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加以實施,切忌“一刀切”和“走形式”。

  允許科研人員和教師依法依規適度兼職兼薪的消息(即《關於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見》,下文簡稱《意見》)一經發出,學術圈裏産生了不少討論。此前,我經常聽到大學教師抱怨收入不高,這個在外人眼中十分體面的職業,似乎在經濟報酬上並不盡如人意。

  其實,不能説高校教師和科研人員收入都低,在不同機構調查評測的職業收入排行榜中,他們的收入水準至少都還在中上等,福利待遇也相對較高。但是,學術研究需要投入大量時間、精力,其物質回報週期長。僅從現實因素考慮,其投入産出比例偏低,這在文史類研究中體現得更為明顯。

  與此同時,教師職稱和收入水準呈正相關,相比知名教授的富裕、穩定,高校青年教師、青年研究員的薪酬並不高。我有一位博士畢業後在北京某知名大學任職的朋友,其月收入才五六千元,如此收入水準在北京只能滿足個人生存,又談何買房、養家?類似情況應該不是個例。

  《意見》發佈後,起碼允許高校教師獲得兼職收入了,對很多“哭窮”的老師來説,這無疑是“久旱逢甘霖”。不可忽視的是,在《意見》發佈前,高校教師課外兼職已經是“公開的秘密”,有一些人早就兼職兼薪,《意見》只不過是從政策上對這類行為予以了認可和鼓勵。

  談及兼職,應對公益性兼職和經營性兼職有所區分,目前政策是鼓勵前者,而更多人關心的可能是後者。比如,某北京高校教授受郊區某鄉政府邀請去做法律普及講座,適度收取了演講費,這算是公益性兼職;他接受了當地某企業的邀請,為其商業行為提供智力支援,並獲得了高額報酬,這就算是經營性兼職。但是,後者往往以不公開的方式存在,這正是兼職界限的含糊性所在。

  因此,對《意見》的具體執行需要精細化、具體化,這就要求各單位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加以實施,切忌“一刀切”和“走形式”。既要遏制高校教師、研究人員兼職過多影響本職工作的現象,同時也要保護好其個人合法權益。

  目前,有關高校教師編制、收入等領域的改革都在有條不紊地進行,高校改革也要與市場經濟的發展接軌,這是學術界內外的共識。“象牙塔”並非是不受社會影響的世外桃源,這一系列改革的動作,其指向在於讓科研成果更好地服務於社會、服務於人民,並給予學術、科研工作者相應的物質激勵。若政策落實合理、得當,這無疑是一件雙贏的事情。

文章來源:  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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