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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永虎

時間:2018-01-15 11:18:59 編輯:張林

用愛為弱勢群體擎起一片藍天
——記四川民慷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永虎
 
  劉永虎,四川民慷律師事務所律師,1995年10月開始從事律師工作。執業以來一直致力於未成年人刑事辯護業務的探索,在參與人身侵權、勞動爭議和民事糾紛處理方面,積極為弱勢群眾代言。他熱心法律援助事業和社會公益活動,2010年7月開始連續3年參加“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于2015年7月重返法律援助志願者崗位服務至今。他不眷戀舒適的城市生活和不菲的業務收入,常年奔波于雲貴高原、內蒙牧區和戈壁沙漠,先後深入四川夾江縣、雲南雲龍縣、內蒙和林縣、貴州普定縣和新疆皮山縣的偏遠地區,開展扶弱濟貧,提供法律援助。2010年1月榮獲樂山市委政法委授予“十大調解能手“榮譽稱號;2011年至2013年,連續3年榮獲“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優秀律師榮譽稱號;榮獲攀枝花市2015年度“優秀律師” 榮譽稱號。


 
  熱心公益事業,播撒法治陽光

  “律師的職責不僅僅局限于做法律業務,更要擔當社會責任。” 劉永虎律師這樣説,也切切實實地這樣做。作為一名法律援助志願者,他在接待諮詢、處理信訪事務、辦理援助案件或者參與各類矛盾糾紛化解過程中,始終注重於普法宣傳,向社會公眾播撒法治陽光。他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將國家法律和政策送到群眾的心裏,使群眾對相關法律規定能有正確的理解,為提高民眾的法治意識而不懈努力。他不辭勞苦認真備課,為特殊群體舉辦法律知識講座10多場次。在夾江縣“老年大學”和“華頭鎮中學”,在雲龍縣職業中學,在普定的補郎鄉和安順監獄等鄉村單位,都曾有過他普法講課的場景。他主動積極參加各地的大型普法宣傳活動20 余場次,田間地頭、街邊、攤點、集市、社區,都曾留下過他向老百姓發送法律宣傳資料,耐心講解的身影。


 
  心繫弱勢群體,愛心撐起保護傘

  在22年的律師工作崗位上,他常常自詡為“平民律師”,並以此為榮。在西部地區從事法律援助律師志願者的5年間,他始終堅持為老、弱、貧、殘等弱勢民眾提供法律援助,盡心盡責地為維護弱勢民眾的合法權益而不懈的努力著,他用愛心傳遞溫暖,用法治鑄造希望。

  劉永虎懷著對弱勢群體的大愛,努力踐行習總書記“決不允許讓普通群眾打不起官司”的重要指示,認真辦理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積極為弱者“代言”,讓法治給弱勢群體以希望、信心和保障,讓普通百姓看到:公平是可以依靠法治實現的。在5年法律援助志願者服務期間,劉永虎律師在各地成功辦理各類法律援助案件200余件,其中:刑事訴訟96件,民事訴訟78件,行政訴訟6件,非訴訟調解25件。代寫法律文書近200份,接待法律諮詢10000余人次,為500多名受援人贏得經濟利益200余萬元。讓眾多誤入歧途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得到公正處理。

  2015年7月,劉永虎律師受普定縣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擔任未滿15歲少年代某某涉嫌搶劫罪審查起訴階段辯護人。他通過查閱案卷,多次會見當事人和家長,了解到代某某父母長期在外地打工,代某某童年被寄養在祖母和伯父家中,直到臨上初中時,才被父母接到城市上學,但父母忙於生計而對他疏于管教。案發前,代某某因違反校規被學校趕回家反省而被母親鎖在家裏。他從家中逃出後,躲在一家網吧白天上網,晚上在網吧門外的樓梯間睡覺,渾渾噩噩的過了2天。第3天因沒錢,便受網吧結識的一個夥伴邀約去“收保護費”,跟著帶刀的同伴向單獨行走的學生強行搜取了20元現金。買了幾個包子,還沒吃完就被民警堵住了。代某某在被監視居住期間,學校發現他涉嫌犯罪的情況,又把他驅逐回家。根據這些情況,劉永虎律師認為,“家長不會管、學校不願管、社會沒誰管”的因果關係,促成了代某某的失足犯罪。劉律師懷著滿腔的愛心,一邊配闔家長為代某某回學校讀書找校方協調,一邊就案件處理與承辦檢察官交換意見。劉永虎律師著重從代某某參與犯罪的成因分析入手,結合案情實際,提出了對代某某附條件不起訴的辯護意見被採納,普定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做出對代某某《附條件不起訴決定書》的處理決定。


 
  2014年6月,62歲農民工羅某芳在貴州普定縣某煤礦受傷,後被依法認定為工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被評定為十級傷殘。用工單位僅支付了醫療費用,卻拒絕向羅某芳支付相應工傷賠償。羅某芳委託兩名律師代理,到2015年8月申請仲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申請人主體不適格”為由,發給《不予受理通知書》。羅某芳到普定縣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援助,劉永虎律師接受指派承辦此案後,他排除已滿60周歲就不能享工傷保險待遇觀點的干擾,及替羅某芳代理提起訴訟。在法庭上,劉永虎律師以羅某芳雖然已滿60周歲,但卻沒有享受退休養老待遇為由,堅持認為羅某芳應當依法享工傷保險待遇。此案當庭調解結案,為某羅某芳贏得了6.8萬元工傷賠償。

  劉永虎律師在貴州普定縣、內蒙古和林縣還為羅某芳工傷賠償案件提供法律援助,為羅某芳取得了6.8萬元的工傷賠償;為農民工黃某、胡某陽討薪提供法律援助,為他們爭得未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賠償;為農民工劉某美、劉某元、鄧某興、陳某發工傷賠償案件提供法律援助,依法為他們贏得了相應的工傷待遇,總計為受援人贏得經濟利益1275856.15元;為人身損害賠償爭議案的老年被告陶某志夫婦取得了不承擔賠償責任的勝訴判決……。為這一樁樁,一件件案例,劉永虎律師傾注了無限的愛心與付出,但他卻一次次婉言謝絕了受援人各種形式的答謝,展現了一名法援律師的無私情懷。

  劉永虎律師作為法律援助志願者,為弱勢民眾贏得的每一次勝訴,都是他用良知捍衛公平的誓言,他為弱勢群體擎起了一把溫暖的傘。


 
  維護社會穩定,譜寫和諧篇章

  劉永虎律師開展律師業務,始終從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角度來解決矛盾糾紛。他以保穩定、促和諧為服務宗旨,為政府宏觀決策服務,充分體現“法為民,法為社會”的指導思想。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劉永虎善於總結各種類型案件的特點,特別是涉及農村的涉訴糾紛,通常多是些小糾紛,如果通過訴訟解決往往得不償失,還有可能在當事人雙方結下難解的疙瘩。為此,劉永虎在接手類似法律援助案件後,不惜大量增加自己的工作量,盡可能地努力調解,以達到更好的調解效果。劉永虎總是説:“只要授援群眾滿意,我多付出一點也值得。”

  作為一名儘量不通過打官司來解決糾紛的法援律師,20**年**月,劉律師在夾江縣接到一起工傷賠償案件,由農民工郭某某法律意識淡薄,在參與修建樂雅高速公路隧道工程中,既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還遭遇了工傷,包工頭僅僅支付了幾百元醫療費,拒不支付其他相應賠償,就連拖欠了兩個月的工資也不支付。郭某某一籌莫展,連施工承包人是誰都不清楚,便萌生了用過激行為解決問題的念頭。劉永虎律師在對郭某某進行勸阻的同時,趟著水踩著泥到工地了解情況,並多方聯繫施工單位,請工程發包方協助與施工負責人進行交涉,他讓郭某某相信他是真心在為他爭取權益,讓郭某某樹立了依法解決問題的信心。通過劉永虎律師的多方溝通,對郭某某的傷情可能構成殘疾的實際情況進行認真分析,終於説服包工頭與郭某某達成協定,支付了3萬元賠償。

  在新疆皮山縣,劉永虎律師針對民族地區“維穩”工作重點,利用在法院設立的律師工作站,通過維吾爾族大學生志願者的配合,在值班接待諮詢、信訪過程中,耐心細緻的為各族群眾解答法律諮詢,努力通過疏導協調解決矛盾糾紛。成功協調了陳某勇與趙某成提供勞務受傷賠償、麥麥提敏受家暴離婚、老年人沈某來夫婦交通事故傷害賠償、艾合買提離婚求退彩禮等大量的民事案件,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為處於反恐前沿的皮山縣社會穩定、民族和諧團結作出了積極貢獻。

  劉永虎律師執著地堅守著他與法律援助的不了情,努力為政府分憂,為百姓解難。他樂此不疲,年近六旬的他,此時正踏上了前往甘肅藏區的法律援助志願者服務行程,用愛心譜寫著動人的樂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