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創新構建涉訴民營企業“白名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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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創新構建涉訴民營企業“白名單”制度

2025-11-19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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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東坡區人民法院緊扣“公正與效率”主題,積極探索優化營商環境新路徑,創新構建涉訴民營企業“白名單”制度。該制度整合一站式多元解紛、高效化審判執行、前置性履行擔保等手段,著力深化法院、企業、群眾“三方互信”機制,旨在高效實質化解民營企業涉訴糾紛,防範企業合規經營風險,為營造良好法治化營商環境注入司法動力。

眉山眉山發改委供圖

貫徹“現代法治”理念,搭建司法優惠框架

東坡區人民法院強化審判資源的精準調配與高效利用,以“院企互信”為路徑,持續釋放司法善意。以園區“法官工作站”和“一企業一法官”聯絡機制為前沿,借助“府院聯動”機制,帶動行政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共同參與。在深入調研民營企業發展狀況與司法需求的基礎上,研究制定《眉山市東坡區人民法院涉訴民營企業“白名單”制度實施細則(試行)》。推進“立、審、執”一體化工作,依據“白名單”企業訟標具體案由,精細化識別糾紛複雜程度,針對性實施“多元解紛”“繁簡分流”,直擊矛盾核心,以協同發力的司法服務模式,提升涉企糾紛化解質效與速度。

開闢“綠色通道”服務,催生市場發展活力

積極推進線上訴訟,引導“白名單”企業實現主要訴訟事項“一網通辦”。涉訴“白名單”企業享有訴訟風險評估、類案結果提供等司法服務,法院可為其提供精準個性化的解紛方案。兼顧案件審理品質與時效,確保“白名單”企業案件高效優質審結,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

構建“權責一致”體系,營造一流營商環境

建立激勵與約束相容的責任機制,明確“白名單”企業應當自願提供相應資産作為涉訴履行擔保;進入訴訟程式後,企業需要積極主動配合法院查明事實,不得惡意拖延辦案進程;案件審結後,嚴格依法自動履行或主動協助執行生效裁判文書,發揮規範市場主體的示範引領作用。同時,明確民營企業納入“白名單”期限不超過1年,強化動態管理。

突出成效

東坡區人民法院制定的《眉山市東坡區人民法院涉訴民營企業“白名單”制度實施細則(試行)》,並新增“動態管理”退出機制的七種情形的條款。2024年,共為 9家“白名單”民營企業釋放流動資金32168.8萬元,“白名單”企業涉訴案件糾紛在院時間由180天縮短至60天,涉訴案件自動履行率實現100%,一審服判息訴率達到92%,充分彰顯該制度在提升司法公信力、促進企業依法經營、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方面的積極作用,為眉山地區經濟高品質發展提供堅實司法保障。

【責任編輯: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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