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擬決定對恒大地産處以41.75億元罰款

來源:人民網 時間:2024-03-19 09:51:56 編輯:張夏桐 點擊:

據上交所網站消息,3月18日晚間,恒大地産發佈了關於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

公告稱,針對恒大地産披露2019年、2020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涉嫌欺詐發行,未按照規定報送有關報告或者履行資訊披露義務等三項違法違規行為,證監會擬決定:責令恒大地産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41.75億元的罰款;對許家印給予警告,並處以4700萬元的罰款;對夏海鈞給予警告,並處以1500萬元的罰款;對潘大榮、潘翰翎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900萬元的罰款;對柯鵬給予警告,並處以300萬元的罰款;對甄立濤處以200萬元的罰款;對錢程給予警告,並處以20萬元的罰款。
公告還顯示,許家印決策並組織實施財務造假,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夏海鈞組織安排編制虛假財務報告,手段特別惡劣,情節特別嚴重,證監會擬決定對許家印、夏海鈞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根據公告,恒大地産、許家印等人涉嫌違法的事實主要有以下三項:
一是恒大地産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恒大地産通過提前確認收入方式財務造假,導致2019年恒大地産虛增收入2139.89億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50.14%,對應虛增成本1732.67億元,虛增利潤407.22億元,佔當期利潤總額的63.31%;2020年恒大地産虛增收入3501.57億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78.54%,對應虛增成本2988.68億元,虛增利潤512.89億元,佔當期利潤總額的86.88%。
二是恒大地産公開發行公司債涉嫌欺詐發行。證監會指出,恒大地産于2020年發行的4筆債券,總額為126億元的債券以及于2021年4月27日發行規模總額為82億元的債券,由於在發行過程中公告的發行文件中分別引用了存在虛假記載的2019年、2020年年度報告的相關數據,涉嫌欺詐發行。
三是恒大地産未按規定及時披露相關資訊,這包括:恒大地産未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報告、2022年中期報告及2022年年度報告、未按規定披露重大訴訟仲裁的情況、未按規定披露未能清償到期債務的情況。(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