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植經營主體成長沃土

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介紹優化營商環境相關情況

來源:人民網 時間:2024-02-07 09:35:23 編輯:張夏桐 點擊:
2月2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研究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2月5日,國務院新聞辦召開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邀請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介紹了相關情況。
優化營商環境取得明顯成效
“營商環境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土壤。過去一年,國務院各部門加快推進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推動出臺了一批切實可行、務實管用的政策舉措,優化營商環境取得明顯成效。”國家發展改革委副秘書長肖渭明介紹。
市場化水準進一步提升。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緊扣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全面清理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出臺反壟斷配套規章和重點領域執法指南,開展工程建設招標投標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著力保障各類經營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法治化水準進一步提升。司法、市場監管等部門對現有行政法規開展集中清理,切實減少法規“打架”的現象,持續健全法律法規體系。開展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中罰款事項專項清理,取消和調整了33個罰款事項,大力整治涉企違規收費,推動各地建立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規範公平文明執法。
國際化水準進一步提升。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等部門立足擴大制度型開放,深入實施自由貿易試驗區提升戰略,試點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圍繞服務保障外資外貿,推動出臺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一流營商環境建設、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放寬市場準入等一系列政策舉措。推出海關優化營商環境16條,擴大“直裝直提”“出境確認”等措施覆蓋範圍,有效促進通關便利化。
政務服務水準進一步提升。住建、稅務等部門積極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週期數字化管理改革試點,深化項目環評改革,加快項目落地。擴大電子營業執照應用範圍。連續10年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推出5批次109條具體舉措。推廣不動産“帶押過戶”。
司法部立法二局負責人郭啟文介紹,司法部積極推動優化營商環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制修訂工作,推動修訂完成《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適時調整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加快推動制定《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將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上升為行政法規,進一步明確公平競爭審查主體、審查標準、審查機制和相關要求等。
下一步將著力做到“五個更好”
國家發展改革委法規司司長孟瑋表示,將重點聚焦經營主體突出關切,切實解決企業痛點難點卡點問題,著力做到“五個更好”。
著力破除各類不合理限制,更好維護公平競爭。針對仍然存在的各類“旋轉門”“玻璃門”,將進一步完善市場準入制度體系,推動市場準入效能評估全覆蓋,清理涉及不平等對待企業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破除地方保護和所有制歧視。
著力完善頂層設計,更好保護合法權益。針對法治化保障不夠有力的短板弱項,今年將重點圍繞法治化營商環境,推動出臺政策性文件,促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個環節同步發力,解決一批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中的突出問題。
著力促進跨境投資便利化,更好擴大制度型開放。針對外資企業關注的市場準入、産業合作等議題,將推動出臺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行動方案,繼續合理縮減外資準入負面清單,全面取消製造業領域外資準入限制措施,持續提升我國對全球要素資源的吸引力。
著力推動政務服務優化,更好推進利企便民。針對涉企審批等行政效能優化問題,將加強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推動行政審批及相關仲介服務規範化、便利化。
著力發揮先進示範作用,更好實現整體提升。針對區域間營商環境建設不均衡問題,將實施營商環境改進提升行動,形成一批營商環境改革範例。
孟瑋介紹,去年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建立了全國統一的向民間資本推介項目平臺,截至今年1月末,已吸引民間資本參與項目1591個,總投資規模19808億元。
持續整治涉企違規收費
市場監管總局登記註冊局局長任端平介紹,2023年,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共檢查涉企收費單位7.9萬家,罰沒4.3億元,退還企業21.6億元;共檢查政府部門及其下屬單位1.2萬家,為企業退還費用6.2億元;檢查金融領域收費單位5500余家,為企業退還費用8.4億元。
任端平表示,市場監管總局將持續開展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在為企業降本減負上抓出更大成效;落實好結構性降費減負政策,重點對科技創新企業和製造業企業反映的突出問題開展檢查,推動降低科技創新企業專利保護、成果轉化成本;儘快建立健全過罰相當的制度標準,推動各地出臺“首違不罰、減罰”清單等制度規範。
2023年7月,商務部依託外貿外資協調服務機制,升級建立了外資企業圓桌會議制度。商務部外國投資管理司司長朱冰介紹,2024年,商務部將繼續發揮外資企業圓桌會議制度作用,每月召開一場外資企業圓桌會,充分聽取企業意見建議。
“我們將緊扣經營主體關心關切,整體優化、多措並舉、一體推進,切實增強政策和服務的針對性有效性,持續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厚植經營主體成長沃土。”肖渭明表示。(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