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瀘州市納溪區豐樂鎮人民政府小會議室見證了一場別具一格的簽約儀式,該鎮食安辦工作人員為11個村(社區)食品安全協管員頒發了2024年聘用證書。截至目前,納溪區已完成181名村(社區)食品安全協管員的續約聘用工作。今年是納溪區聘請食品安全協管員的第十個年頭,食品安全協管員制度在食品安全監管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鄉村食品安全,尤其是農村集體聚餐,是食品安全監管的重點和難點,也是食品安全鏈的終端。納溪區聘請的食品安全協管員大部分在各村委會任職,憑藉熟悉人員和地利的優勢,通過區、鎮兩級市場監管業務部門的專項培訓,他們採用多走、多看的方法,在農村集體聚餐現場進行指導,及時發現並消除食品安全隱患。這一制度推動了納溪區食品安全監管陣地前移,發揮了食品安全“千里眼”和“順風耳”的作用。
在推動食品安全“兩個責任”工作中,食品安全協管員在任務量最大的食品安全D級包保中發揮了關鍵作用,他們負責為村(社區)包保幹部講解食品安全檢查方法和注意事項,督促包保幹部按時完成季度檢查任務。瀘州作為全國食品安全“兩個責任”先行示範城市,各項指標均領先出彩,這離不開眾多食品安全協管員的辛勤付出。
實踐證明,納溪區的食品安全協管制度是成功且有效的。協管員們協助轄區監管部門對食品安全狀況及農村聚餐進行全方位、時效性監督,構建起了區局監管部門、基層監管所和村級食品安全協管“三位一體”監管體系,將食品安全監管觸角延伸到最基層,實現監管無縫隙。未來,納溪區還將繼續堅定推行這項制度,充分發揮食品安全協管員的作用,為納溪區食品安全保駕護航。(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