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來臨,屬於中小學生的歡樂、自由時光已經開始,但也正因為沒有學校的約束,孩子們的交通安全就顯得更為重要。瀘州公安交警部門經綜合分析評判,發現中小學生出行主要存在三類風險。
橫過道路時的安全風險
中小學生在橫過道路時,往往都是安全風險最大的時候,這是因為孩子們思想比較單純,考慮問題較為簡單,對危險的防範意識不強。例如:一些孩子橫過道路不注意左右觀察,直接通過;一些孩子橫過道路走到路中間又突然折返往回跑;一些孩子從停車路邊的車輛前部等遮擋了視線的地方突然跑出來等。
2022年10月13日,魏某駕駛摩托車行駛至龍馬潭區胡市鎮時,遇放學途中的7歲學生張某突然橫穿馬路發生碰撞,導致魏某、張某不同程度受傷。
2023年7月30日,李某駕摩托車行駛至龍馬潭區石洞某街道時,一名小孩突然衝出,摩托車避讓不及,與小孩發生碰撞,造成小孩受傷。
玩耍時的安全風險
一些孩子在假期外出玩耍時喜歡蹲在地上,如果蹲的地方不對,就存在很大的安全風險。例如:蹲在停放的車輛周邊或者蹲在車輛過往較多的地方等。
2023年5月5日,在瀘州龍馬潭區一所幼稚園門口,楊某接到4歲的孫子後疏于看管,小孩在一輛車前方空地埋頭玩沙。駕駛人張某在啟動車輛後觀察不足,直接從其身上碾壓過去。
乘車時的安全風險
現在的中小學生有部分是乘坐公交車或者家長開車、騎車接送,在接送過程中就存在著一些安全風險。例如:孩子乘坐公交車時站在車道上,車輛行駛中將身體的一些部位探出車外;家長騎摩托車或電動車接送孩子不給孩子戴上安全頭盔、讓孩子側身乘坐甚至背身乘坐等。
2023年5月12日,鐘某某駕駛小型客車行駛至江陽區前進上路X彎道路口時,與余某駕駛的普通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致車輛受損。摩托車駕駛人余某及乘車人胡某某由於沒戴安全頭盔,多部位受傷。
除此之外,一些中小學生喜歡使用自行車、滑板、平衡車、旱冰鞋在道路上穿行,在路邊嬉戲打鬧、相互追逐或者邊走邊看書籍、手機,這些行為都增大了交通安全風險。
目前,寒假已經來臨,瀘州公安交警根據中小學生交通特點,發出四點安全提示:
一、過街要走斑馬線,一停二看三通過。在橫過道路時要走人行橫道;在沒有人行橫道的地方要注意“一停二看三通過”,即橫過道路前要在路邊停下來,然後左右看下,最後在確保安全了才通過;要從視線開闊的地方橫過道路,不要選擇從遮擋視線的地方通過。
二、警惕車輛有盲區,遠離事故防危險。車輛周圍有許多地方駕駛人是看不到的“視野盲區”,中小學生個子較矮小,加上蹲在地上時,更不能被車輛駕駛人看見。因此,家長要教育孩子,在玩耍時一定要遠離車輛,不要在路上、停車場等地方玩耍或長時間逗留。
三、乘坐汽車不外探,騎乘摩托戴頭盔。車子在行駛中不要將身體的任何部位探出車外,避免因車輛顛簸、急轉彎被拋出車外或者被車外的一些物體刮到、碰到;家長在騎摩托車或電動車接送孩子時,一定要給孩子配備一頂合格的兒童安全頭盔,要讓孩子正向騎坐。
四、騎車上路要守規,多人同行須謹慎。未滿12周歲的,不得單獨騎自行車上道路;未滿16周歲的,不得騎電動車上路;在道路上不得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同時,馬路不是遊樂場,嬉戲追逐易招禍,多人同行時一定要更加謹慎小心、注意觀察。另外,孩子在夜晚行走時,最好在身上張貼反游標志或穿著帶反游標識的衣服,“被看見、才安全”!(瀘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