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集中用餐單位食堂經營管理,全面提升納溪區集中用餐單位特別是機關單位食品安全水準,按照市場監管總局、教育部等五部門聯合發佈的《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問題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要求,12月4日上午,納溪區市場監管局組織召開全區集中用餐單位食品安全專題培訓會。全區各鎮(街道)、直屬單位和區級各部門後勤負責人共90余人參會。
會議通報了近期全區集中用餐單位(機關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情況,傳達學習了《DB51/T 2617-2023機關職工食堂管理服務規範》,宣講了食品安全責任險投保相關事宜,專題培訓了集中用餐單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知識。
針對全區集中供餐單位食品安全工作,納溪區城鄉治理智慧指揮中心主任范志友在會上強調:嚴格落實主體責任。主管部門要督促機關單位及其食堂承包經營企業建立健全人員管理、進貨查驗、加工操作、食品留樣、資訊公開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食品安全員守則》。
強化行業管理。主管部門每年必須對集中用餐單位進行全覆蓋檢查,指導督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將食品安全作為落實行業安全風險防控職責的重要內容加強評價考核;指導監督機關單位加強食品安全教育,降低食品安全風險,及時消除隱患,協助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開展工作。
嚴懲違法違規行為。對發現機關單位食堂及其承包經營企業存在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一律從速從嚴從重處罰,對主要負責人頂格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
推進食安責任險。結合食品安全黨政同責、省級食品安全示範區復審、食品安全“兩個責任”等工作和食品安全監管網格化管理體系,進一步強化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工作的廣度和深度,主管部門要加強宣傳,大力推進機關單位主動投保食品安全責任保險,逐年提高全區食品安全責任保險的覆蓋率。(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