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恢復和擴大消費措施的通知》(國辦函〔2023〕70號)和瀘州市委、市政府相關會議精神,大力促進中秋國慶期間商文旅消費升級,推動瀘州創建國家文化和旅遊消費示範城市,日前,瀘州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瀘州市商務和會展局印發《2023年中秋國慶期間“惠享瀘州·雙節同慶”促進商文旅消費十條措施》,具體措施如下:
一、豐富商文旅消費産品供給
聚焦汽車、家電、餐飲、家居等重點消費,突出老字號及國潮品牌、特色餐飲小吃、休閒出遊出行、地方名優特新産品等消費新熱點,組織引導市域內的優質商超、餐飲、汽車、賓館等商務企業,以及景區景點、鄉村旅遊點、消費新場景、網紅打卡點、自駕車旅居車營地、民宿、影院、書城、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等文旅消費場所在中秋國慶期間開放開業,為廣大市民和遊客提供更多更好的消費去處。
引導和鼓勵全市商務、文旅企業在國慶中秋期間進一步豐富優質産品品類,確保數量供給,以質優價好産品激發廣大市民和遊客消費慾望。鼓勵各區縣和商務、文旅企業開展各類宣傳行銷活動,豐富中秋國慶假日期間産品供給。
二、開展商文旅産品促銷活動
廣泛動員商場、超市以及A級景區、文旅消費新場景和網紅打卡點、特色旅遊商品等相關企業積極參與,組織開展貫通線上線下、涵蓋城鄉、多元融合的多層次、寬領域、長時間的“惠享瀘州·雙節同慶”消費促進系列活動,滿足不同群體、不同時段的消費需求,充分激發全市消費潛力。
持續加大新能源汽車促銷力度,支援各區縣舉辦品牌車展、汽車下鄉、以舊換新、新能源汽車試駕等。
聯動相關部門、區縣和企業,精心策劃汽車文化節、露營燒烤音樂節、“萬人賞月誦中秋”等文旅節會、非遺展示展演、民俗表演巡遊、民俗文體競技、商品展示展銷、打折讓利互惠等活動100場次。
三、實施文藝促消費舉措
瀘州市文化廣電旅遊局牽頭,在街頭、商圈、景區等人流聚集場所開展藝術表演促消費活動10場以上。
指導區縣、社會演藝教育培訓機構到企業和商圈,採用音樂、舞臺、戲曲、魔術等特色文藝表演的形式,開展“進景區景點”“進消費場景”“進商圈商場”“進城市公園”等“文藝新五進”活動不低於30場。
組織開展夜市文化節、酒吧文化節、書香夜讀時、夜間集市匯等有主題有品質的夜間文藝消費活動,打造夜間消費新場景,點亮酒城生活“煙火氣”。
四、推出非遺美食套餐
鼓勵餐飲協會、餐飲企業、景區、公園等推出適合不同消費群體的特色美食、非遺餐宴,不斷挖掘地方特色文化,擴大“瀘菜瀘味”知名度和美譽度,打造美食體驗新消費場景。
在第八屆中國成都國際非遺節期間,全市16家非遺體驗基地開展非遺傳播傳承和實踐體驗活動,“瀘州記憶 非遺·文創集市”將開展“我是非遺傳承人”——傳統手工體驗課堂,通過系列非遺體驗實踐活動,提升遊客對傳統文化的感知和認識,增強文化自信。
五、優化節日遊點位線路
圍繞服務遊客宗旨,優化推出紅色文化、白酒文化、長江文化、康養文化、家教家風、愛國主義教育、科普教育、親子研學八大主題100個優質點位,並附上點位簡介及聯繫方式,方便遊客輕鬆出遊。
引導旅行社深入機場、高鐵站、高速服務區、高速進出站口、酒店等開展互動宣傳行銷,推介組團遊、自駕遊、親子遊、深度休閒遊等産品,不斷優化點位線路。
六、發放商文旅消費券
瀘州市商務會展局、市文化廣電旅遊局聯合工會、銀行和各類市場主體,在雲閃付APP、美團APP、建行生活APP等平臺上發放500萬元“惠享瀘州·雙節同慶”商文旅消費券,進一步刺激全市消費提振恢復。鼓勵區縣積極發放商文旅消費券,支援各類消費企業開展優惠券發放、打折促銷等活動,全面促進全市商文旅消費水準升級。
七、推出節日遊優惠政策
節日期間,全市開放的7個收費A級景區,對雲貴川渝文旅發展聯盟成員地區及浙江麗水等合作城市來瀘遊客實行免門票或5折優惠措施。
對招徠市外遊客在市內飯(酒)店住宿1晚並遊覽市內1個及以上收費景區(點)的,按20元/人對地接旅行社予以補助,最高補助不超過1萬元/家。
八、強化商文旅節日服務
各區縣和各商務、文旅企業要通過設立“法律援助崗”和“志願者服務崗”等服務,進一步優化對消費者服務水準。
各區縣要組織交通、交警、運管、城管等部門加強交通疏導、事故快處,要想法增設臨時停車位,支援鼓勵城區相關單位對外提供免費停車服務,進一步提升全市交通服務能力。開展溫馨宣傳短信定制服務,通過三大運營商大數據發送所有到瀘遊客,給遊客“回家”的溫暖。
九、增強商文旅宣傳
強化商文旅消費活動的宣傳引導,借助各級媒體擴大宣傳、提高影響力,利用瀘州發佈等新媒體平臺、成都寬窄巷子戶外宣傳平臺和三大運營商資訊平臺,通過“安逸走四川·微醺在瀘州”文旅宣傳視頻以及圖文資訊、朋友圈廣告等,及時向市民和遊客推送商文旅産品、精品線路、消費政策、特色美食、節慶活動等資訊,暢通遊客出行消費渠道,提升商文旅消費體驗感。
十、抓實安心消費保障
聯合市場監管、商務會展、文化廣電旅遊、消防等部門,對全市商超、旅行社、涉旅交通要道、A級旅遊景區、旅遊住宿業、營業性演出市場、遊樂場所、文博場館等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和特種設備、消防安全等專項檢查。
妥善處置商文旅市場舉報投訴,全面加強執法檢查,及時查處節假日期間商務、文旅市場各類違法違規經營活動,努力為遊客提供“安心”“舒心”“放心”“暖心”的消費環境。(瀘州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