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因“廠中廠”“園中園”安全生産職責邊界模糊,導致安全生産責任落實懸空而發生生産安全事故的情形時有發生。日前,德陽一機械加工企業就因為安全生産責任落實懸空,存在安全生産違法違規行為被處罰。
近日,德陽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對某機械加工企業開展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生産現場存在噴漆房空氣壓縮機皮帶輸送裝置未設置安全防護裝置,丙烷使用區域未按規定設置可燃氣體報警裝置等安全生産違法違規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執法人員對該企業及其負責人分別作出罰款8500元和1500元的行政處罰。
德陽應急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希望通過對涉案企業和企業負責人的行政處罰,倒逼企業主動履行法定安全生産職責,有效防範生産安全事故。(張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