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本是闔家團圓的日子,但是面對突如其來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峨眉山市檢察院第一黨支部全體幹警放棄了與家人的團聚,以每一個黨員就是一面旗幟的高標準要求自己,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習近平總書記“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要求,主動投身到了抗擊疫情的戰役中。
第一檢察部共有14名幹警,他們除了有檢察幹警這個特殊的身份以外,還是孩子的爸爸、媽媽。雖然他們不能像白衣戰士那樣衝鋒在抗擊疫情的一線,但是他們在自己的戰場上彰顯特有的“檢察藍”抗疫情懷。因為抗擊疫情,他們總是黑白顛倒、假日無休,忙碌在辦案和服務群眾一線,他們對孩子陪伴太少、“食言”太多。可是他們用成績告訴孩子們,爸爸、媽媽是在另外一個戰場“打怪獸”。疫情期間,第一檢察部共受理案件114件153人,審結140件225人,令人驕傲的是他們辦理的某有限公司涉嫌生産、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案入選全國檢察機關依法辦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第六批)。
以理論促業務,線上學習“不停擺”
為增強處理涉疫案件的能力,第一檢察部組織全體幹警充分運用資訊化手段,通過學習強國、政務微信等平臺學習“兩高兩部”發佈的《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及《全國檢察機關依法辦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他們重點圍繞法律適用、案件定性、罪與非罪等方面進行討論,夯實了從嚴從快準確高效辦理疫情防控期間涉疫案件的辦案理念。疫情期間,第一檢察部全體幹警堅守崗位,結合工作實際,統籌安排,確保疫情防控和司法辦案兩不誤,受理案件、訊問犯罪嫌疑人、審查批捕、提起公訴,均按法律規定和工作流程有條不紊地開展。
建立辦案協作機制強化檢察監督職能
為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執法司法保障,依法、高效、從嚴打擊涉新冠肺炎疫情違法犯罪行為,由第一檢察部牽頭,聯合市法院、市公安局、市衛健局、市市場監管局共同研究制定《關於充分發揮執法司法職能依法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實施辦法》。該《辦法》的實施,明確侵犯醫務人員、擾亂醫療秩序等五大類二十種違法犯罪行為,疫情防控期間打擊重點和五個會簽部門工作職責,不僅震懾妨害疫情防控各類違法犯罪,更是確保涉疫案件行政執法、刑事司法辦案環節無縫銜接。
辦理涉疫案件彰顯檢察溫度
疫情期間,口罩、體溫槍變成了搶手乃至脫銷的産品,如何辦好此涉口罩、體溫槍案件成了第一檢察部工作重點。據統計,提前介入涉疫案件3件,辦理審查起訴涉疫案件2件2人,監督撤案1件。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疫情大做文章,打著售賣的幌子幹起了詐騙的勾當,梁某就是其中之一。他通過微信好友張某某的介紹認識了林某某,並告知林某某自己有渠道能買到體溫槍。談好價格後,梁某四處聯繫貨源都被告知無貨。眼看煮熟的“鴨子”就要飛了,梁某頭腦發熱,仍告訴林某某有現貨,在收到7萬元定金後,將張某某、林某某從微信刪除。在接到公安機關案件通報後,由檢察長李明雙承辦該案,檢察一部幹警輔助辦理。他們通過案件會商方式提前介入引導偵查3次,針對偵辦情況,向公安機關提出及時固定梁某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贓款使用情況等建議5條。在訊問梁某時同步釋明當前疫情防控法律政策及認罪認罰從寬相關規定,在督促梁某及時、全部退贓後,提出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的量刑建議,梁某自願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經審理,峨眉山市法院採納了量刑建議。
下沉村社助力防控最後一米
基層是疫情防控的第一線,第一檢察部以“大走訪大服務”走進群眾活動為平臺,主動下沉到所聯繫的一百多戶群眾中,切實做到防控疫情和檢察工作兩手抓、兩促進,用實際行動書寫檢察擔當。在走訪聯繫中,他們主動當起了“宣傳員”,宣傳防疫知識,讓群眾了解到疫情發展和科學防護技巧,提高群眾的防範意識。幹警們在走訪中了解到部分困難群眾沒有口罩,多方籌措為他們送去100多個口罩,緩解了貧困群眾出行、生産和生活對防疫物資的需求,讓他們在有效做好防疫的同時,能夠安心投入生産生活,降低疫情對日常生活的影響,助力打好脫貧攻堅戰和疫情防控阻擊戰。
峨眉山市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全體幹警始終堅守檢察人的初心和使命,用實際行動彰顯最深的檢察情懷。在這場沒有硝煙的戰爭中,他們不畏艱難、勇於擔當,為奪取這場勝利貢獻自己的檢察力量。(彭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