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大常委會始終堅持黨建引領,用心用情用力抓好代表批評、建議和意見的辦理工作,努力提升群眾獲得感、幸福感。
領導重視,確保責任落實。主要領導親自研究部署、提出要求、推動落實。每年至少確定5件代表建議作為常委會領導重點督辦建議,落實人大常委會有關辦事工作機構對口督辦。注重與市政府溝通協調,及時印發《關於交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通知》,將辦理責任及時分解到各承辦部門,明確主辦、協辦單位責任和辦理時限,並將辦理情況納入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職綜合指數考核目標,每月進行考評,確保建議辦理工作有效落實。
規範程式,提高辦理品質。在辦理過程中,實行建議辦理工作全過程閉環管理,不斷完善建議的梳理交辦、分辦調整、疑難裁定、聯絡溝通、答覆反饋、跟蹤督辦等各環節工作機制。各承辦單位嚴格按照“三見面”原則,採取集中面商、到府面商和召開座談會等方式,充分徵求代表對辦理工作的意見。加大公開辦理的力度,堅持辦前走訪代表詢問具體辦理要求,辦中走訪代表或邀請代表現場辦理,辦後走訪代表彙報辦理結果,復查走訪代表了解落實情況,與代表聯繫率達100%。
跟蹤督查,增強辦理實效。市人大常委會各工委在辦理單位回復建議前進行跟蹤督辦,並審核簽字確認辦理回復意見。在辦理過程中採取電話催辦、跟蹤督辦等多種形式,將督辦工作貫穿于辦理工作的始終。對在辦理效果不佳的建議,全部退回有關單位進行二次辦理,切實提高了辦理效果。
市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一次、二次會議期間代表共提出建議195件,經審查確定立案161件,目前承辦部門已全部辦結並回復代表,滿意和基本滿意率達100%,一批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得到有效解決。(曾泳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