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山縣檢察院:張網捕鳥觸“法網” 釋法説理顯溫情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2-03-26 06:10:35 編輯:楊仁昌 點擊:

營山縣檢察院:張網捕鳥觸“法網” 釋法説理顯溫情

“感謝檢察機關對我作出不起訴的處理決定,也感謝檢察長的釋法説理,我將引以為戒,保證今後再也不非法捕鳥了。”3月23日,在收到營山縣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書時,被不起訴人寧某真誠悔悟地説道。

看到寧某前後態度的轉變,檢察官蔣文虎很欣慰。

2021年3月,營山縣某鄉鎮村民寧某為防止鳥類偷食自家糧食,在自家院內使用粘網非法獵捕了2隻金翅雀和彩鷸。經鑒定,涉案的野生鳥均為國家保護中有益的、有經濟和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其使用的粘網被認定為禁獵工具。後公安機關以寧某涉嫌非法狩獵罪移送至營山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野鳥要偷吃莊稼,我肯定要架網捕它啊!”

“我沒錯,憑什麼繳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

“我活了大半輩子,也抓了不少鳥,那個時候沒人管,現在怎麼就不行?”

在辦理該案的過程中,寧某的極度不配合讓該案承辦檢察官蔣文虎十分苦惱,案件一時間陷入僵局。蔣文虎思慮後將情況如實向該院檢察長蒙洪平進行了彙報。

營山縣檢察院:張網捕鳥觸“法網” 釋法説理顯溫情

3月22日下午,蒙洪平在該院12309檢察服務中心接待了當事人寧某。面對情緒激動的寧某,蒙洪平決定換位思考、以情暖心,先做寧某的思想工作。

“你今年多少歲了?”“身體怎麼樣?”“家裏有哪些人?”“家裏種了多少莊稼?養了幾頭豬?”蒙洪平一席溫軟親切的話語,使寧某逐漸放下了心中的戒備。見寧某情緒不再抵觸,蒙洪平趁機在日常聊天中向其釋法説理,耐心解釋其張網捕鳥的行為是在全年禁獵期內,在禁獵區使用禁用的工具狩獵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涉嫌刑事犯罪。寧某最終被蒙洪平的真誠、專業打動,表示願意繳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並認罪認罰。同時還表示回去後願意擔當法治宣傳志願者,動員村民們一起保護野生動物,守護綠水青山。

該院認為,寧某非法狩獵野生動物,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狩獵罪。鋻於寧某具有坦白、認罪認罰、繳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等從輕處罰情節、社會危害性小、主觀惡性小,該院依法對其作出(酌定)不起訴的決定。

營山縣檢察院:張網捕鳥觸“法網” 釋法説理顯溫情

此次不起訴案件的辦理,充分彰顯了法律中有情理,讓當事人感受到了法治的溫情,同時也是營山縣檢察院在辦理環境資源類案件中,讓認罪認罰制度落地生根的有益探索。營山縣檢察院在今後的辦案中將繼續主動擔當、積極作為,在嚴厲打擊破壞環境資源犯罪的同時,也積極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努力化解社會矛盾。(蔣文虎 王思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