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陽市人社局公佈了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自2022年4月1日起,德陽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650元調整為197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17.4元調整為每小時21元。
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産)假等期間,以及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正常勞動,其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包括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或者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非工資性勞動保險福利待遇,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補貼。
德陽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本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綜合考慮經濟發展現狀、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就業人員及其贍養人口最低生活費用等因素,既要保障低收入勞動者及其贍養人口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又要兼顧企業的實際承受能力,促進企業發展,充分協調平衡勞資雙方利益,維護勞動關係和諧穩定。(張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