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陵區法院:幫境外賭博平臺“洗錢”1.2億 9名“兩卡”犯罪分子領刑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1-11-18 06:46:41 編輯:楊仁昌 點擊:

11月12日,南充市嘉陵區法院一審宣判一起涉案金額1.2億元的“兩卡”活動犯罪,王甲(文中人名均係化名)等9名被告人犯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至拘役、處罰金不等刑罰。

案件經法院審理查明,2020年3月左右,被告人王甲通過一博彩QQ群與“拉登”“小小三”等人取得聯繫,約定為賭博平臺走賬,提供自己的銀行卡幫助境外賭博平臺結算資金,按照轉賬流水總額的千分之四獲得提成。隨後王甲聯繫被告人王乙等人,約定按照轉賬總額的千分之三給予提成。

因需要收轉的資金量太大,王甲便要求王乙在四川省古藺縣尋找可靠的社會朋友,發展為下線,幫助其收轉錢,隨後王乙找到被告人雷某,約定雷某每天幫助王甲團夥收轉錢8小時,便給雷某人民幣(以下幣種均指人民幣)300元工資。雷某隨後以每天工作8小時結算300元工資的條件招募了王丙(未到案)、謝某(未到案)夫婦,以每工作8小時結算250元工資招募了被告人鐘某、廖某(另案處理)夫婦,以每工作8小時結算150元工資招募了被告人胡某,以每工作8小時結算150元工資招募了何某(另案處理)。2020年10月左右,隨著每天需要收轉的資金量增大,王甲發展了被告人贏某、何某、夏某等人為下線,約定給贏某等人按轉賬總額流水的千分之三作為報酬。何某又發展劉某(未到案)和被告人向某為下線,向某按照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一點五提成。該團夥作案至2020年12月17日被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區分局搗毀。

經四川省某會計師事務所司法審計,涉案金額達1.2億元。王甲團夥獲取提成共計504364.31元,其中王甲個人獲取提成人民幣155111.97元,王乙、雷某共同獲取提成185245.98元,王乙個人獲利約120000元,雷某個人獲利約30000元;鐘某獲利約4000元;胡某獲利約4000元;夏某獲取提成約36674.79元;贏某獲取提成78858.3元;何某獲取提成24102.76元;向某獲取提成約8000元。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王甲等9名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為其提供支付結算,情節嚴重,均已構成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應依法懲處。被告人王甲係共同犯罪的組織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係主犯,被告人王乙等8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輔助作用,係從犯。

綜合各種量刑情節,判決被告人王甲犯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被告人王乙犯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其餘7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至拘役四個月不等的刑罰,適用緩刑,並處罰金二萬元至三千元不等。並判決王甲等9名被告人退繳違法所得五十余萬元,上繳國庫。(陳梅 龔亞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