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縣人民法院:一份證明書 傳遞司法情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1-11-16 08:06:11 編輯:楊仁昌 點擊:

近日,南部縣人民法院向一離婚案件當事人發放了全省法院統一制式的《離婚證明書》。該舉措是人民法院加強家事審判的人性化、專業化,彰顯家事審判的柔性司法,回應人民群眾家事司法需求的有力舉措。

當事人通過法院訴訟解除婚姻關係後,通常在辦理戶口遷移、財産處置、銀行信貸等個人事項時,需提供法院生效的判決(調解)書予以證明,但判決(調解)書對離婚原因、財産狀況及分割方式、子女撫養、個人疾病等涉及隱私的內容描述十分詳細,且法律文書原件若保管不善,需多次到法院複印,給當事人帶來了諸多不便。

通過制發《離婚證明書》,既能證明離婚訴訟當事人雙方離婚事實,同時隱去了涉及當事人的隱私資訊,有力保護訴訟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且便捷又實用。


南部縣人民法院原離婚證明書


全省法院統一制式離婚證明書

2018年,南部縣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的意見(試行)》相關規定,在全市法院率先制發《離婚證明書》。三年來,經當事人申請、承辦人員審核等程式,陸續發放800余份。此次全省法院統一制發《離婚證明書》,是推廣全省法院家事審判改革經驗、鞏固改革成果的具體舉措。南部縣人民法院將堅持以“小切口”保障“大利益”,落實落細各項便民舉措,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南部縣人民法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