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未還,因之成訴
陳某某與萬某、林某某、田某某、四川某投資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法院判決,萬某等人須共同償還借款18萬及利息。判決生效後,萬某等每人平均未履行還款義務,陳某某向龍馬潭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終本執行,動態管理
立案執行後,執行幹警查詢到四被執行人名下僅有少量銀行存款,但無法將本案案款履行完畢,且四人下落不明,案件陷入僵局。
案件終本執行後,龍馬潭法院將案件納入動態管理,定期查詢四被執行人名下財産。申請人也未放棄,四處打聽被執行人
下落不明,申請懸賞
由於被執行人萬某一直未履行生傚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下落不明。2021年3月,申請人陳某某向龍馬潭法院申請購買執行懸賞保險,繳納保費1000元,對萬某實施懸賞以搜尋其行蹤。
懸賞發佈後不久,龍馬潭法院執行指揮中心收到熱心群眾舉報,稱發現懸賞被執行人萬某在瀘州市某小區。隨即,執行幹警按照掌握的可靠線索,成功將多年未找到的被執行人萬某抓獲。
到案後,萬某稱自己現在沒有固定收入來源,名下也沒有財産,確實沒有能力償還債務。在執行幹警主持調解下,萬某向申請人支付10000元,剩餘部分與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承諾限期支付完餘款。保險公司按照執行懸賞保險合同向熱心群眾發放懸賞金10000元。(文雯 雷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