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你抽的是“電子煙”嗎?NO!很有可能是新型毒品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1-09-28 16:05:20 編輯:陳宣海 點擊:
2021年7月,廖某某從他人處購得115毫升“上頭電子煙油”、230支電子煙後交由“閃送”快遞員方某某,形成了由廖某某通過微信向他人販賣“上頭電子煙”,方某某通過“閃送”APP配送的銷售模式。期間,廖某某以200-300元不等的價格,向楊某某,黃某某、范某某等人多次販賣“上頭電子煙”。經鑒定,該“上頭電子煙油”中檢出ADB-BUTINACA、MDMB-4en-PINACA、ADB-4en-PINACA成分,即合成大麻素類物質,係新型毒品。案發後,廖某某、方某某等4人涉嫌販賣毒品罪被瀘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之所以電子煙會上頭,就是因為煙油裏面含有合成大麻素。”瀘縣檢察院檢察官介紹,2021年7月1日起,國家禁毒委、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發佈公告,決定正式整類列管合成大麻素類新精神活性物質,即合成大麻素類物質被列為毒品進行管制。

“上頭電子煙”吸食之後,會給人産生短暫的快感,影響人體中樞神經系統功能,致人産生幻想、焦慮、抑鬱、情緒突變、意識不清等反應,嚴重會導致免疫力低下,誘發精神錯亂和自殺、自殘傾向,比傳統毒品更具迷惑性和成癮性。“上頭電子煙”因外形極具迷惑性,容易受到年輕人的追捧,尤其是未成年人。毒販借著年輕人對電子煙的追捧,將低成本合成大麻素類毒品偽裝成外表酷似普通電子煙的“上頭電子煙”進行販賣,將毒品“零食化”“時尚化”,如果出於獵奇心理想“嘗一嘗”,最終後果將一發不可收拾。

醒:

新型毒品形態各異,善於變化偽裝,迷惑性強,除了本案中的“上頭電子煙”這種形式以外,也常常以糖果、爆米花食物、奶茶飲料等形態出現,對青少年極具誘惑性和迷惑性,售賣行為也不易被發覺管控。

檢察官提醒,廣大青少年要提高警惕,遠離“上頭電子煙”等新型毒品,千萬不要因為一時好奇,讓自己與家人悔恨終生。如果你發現接觸到的電子煙,關聯上了“上頭”“飛行”“快感”“一口大”等毒品圈黑話,請務必警惕,並及時報警。(馮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