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打擊違法建設,是營造良好城市管理環境的重要環節。
今年6月,華陽街道綜合行政執法隊接到群眾舉報,瀘州市陽光盛世置業有限公司涉嫌在陽光十二墅小區的5-10棟疊墅未取得規劃審批擅自進行建設,執法人員于2021年6月4日向當事人送達了《責令停止建設(施工)通知書》,但當事人置若罔聞,繼續進行違法建設施工。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瀘州市違法建設治理條例》等相關條例。9月24日,江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對陽光十二墅小區的5-10棟疊墅施工現場予以查封。接下來,將對該公司進行進一步調查處理。
自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江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堅持以會議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自行拆除與依法強拆相結合,堅決實現新發生違法建設“零增長”、拆除違法建設“零補償”、打擊違法建設“零容忍”的目標。(江陽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