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涪陵區公安局荔枝派出所成功偵破孫某、胡某涉嫌販賣毒品、洗錢案件,這是全區首例涉毒“自洗錢”犯罪案件。案件的成功偵破並依法提起公訴,嚴厲打擊了以毒品犯罪為鏈條的下游犯罪行為,對涉毒違法犯罪形成有效震懾。
2021年4月,荔枝派出所接群眾匿名舉報,轄區內一名孫姓男子在販賣毒品。接報後,派出所立即組織警力開展案偵工作。民警發現,犯罪嫌疑人孫某是在重慶主城販毒的胡某下線,通俗點講孫某是“零售商”,而胡某則是“批發商”。胡某販毒涉及面廣、社會危害性大、手中持有毒品多,其于4月初將毒品從重慶主城帶至涪陵,由孫某為其在涪陵販賣。
在販賣毒品時,為掩飾、隱瞞毒品犯罪所得,“批發商”胡某向外地一名打遊戲的網友購買了其註冊的手機號碼,並用該手機號碼註冊微信。在毒品交易過程中,胡某使用該網友的微信進行聯繫及收取毒資,自己再進行轉移或提現。胡某銀行卡記憶體在大量不合理的賬戶資金轉移,有涉毒洗錢嫌疑。
由於涉毒洗錢犯罪隱蔽、查處難度大,區公安局積極聯繫區檢察院、中國人民銀行涪陵中心支行,共同對案件展開指導、分析,決定圍繞販賣毒品罪、洗錢罪進一步偵察取證。經過辦案民警的不懈努力,最終形成了嚴密的證據鏈條。
6月4日,犯罪嫌疑人孫某和胡某因涉嫌販毒被公安機關抓獲,在胡某的住所現場繳獲冰毒5.3克、麻古2.91克。12月,涪陵區人民檢察院以販賣毒品罪和洗錢罪依法對胡某提起公訴。
民警表示,毒品犯罪是典型的逐利型犯罪,犯罪分子獲取鉅額利潤後,往往通過各種洗錢手段轉移、清洗犯罪所得及收益。在接下來的工作中,公安將秉持打擊洗錢犯罪和毒品犯罪並重的辦案理念,加大對涉毒洗錢犯罪的打擊力度,堅決摧毀其經濟基礎,遏制毒品犯罪發展蔓延。(龔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