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嚴查嚴處酒駕醉駕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城口交巡警常態化開展夜查統一行動,對酒駕醉駕違法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鞏固強化市民“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安全意識。
即便在如此高壓態勢下,仍然有部分駕駛員不聽勸,以身試法。10月21日晚,忠縣籍男子陳某在城口縣北環路因酒駕被城口交巡警查獲,被處以2000元罰款、扣留駕駛證6個月、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當晚8時14分許,城口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城區中隊正在北環路設卡開展酒駕查緝工作。民警攔下陳某駕駛的車輛時,車窗戶搖下後,一股酒味就撲面而來。隨後,民警對陳某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42mg/100ml,已構成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經詢問後了解到,駕駛員陳某是重慶忠縣人,此次專程來城口縣參加親戚的婚禮。被查獲前在宴席上喝了1瓶啤酒,想著大晚上的,估計不會遇到交警查車,便決定駕車回住處,沒想到才開出來幾百米後就被執勤的交巡民警查獲。經民警教育後,陳某感到非常後悔,表示自己法律意識淡薄,不該抱有僥倖心理,一定改過自新。
交巡警提醒:酒駕、醉駕是嚴重的交通違法犯罪行為,駕車不是兒戲,酒後別當司機。不論在何時、何處,切勿心存僥倖,切勿以身試法。請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龔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