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12時許,重慶市江津區公安局蔡家派出所接轄區居民張先生電話報警,稱其在乘坐客運班車下車時,拿錯了別人的背包,裏面有現金幾千元。
接報後,民警一邊安撫著急的張先生,一邊仔細詢問事情經過。原來,當天10時許,張先生乘坐江津發往柏林鎮的客運班車,上車後張先生就將背包取下放在座位上方貨架上,到了紫雲躍進橋附近,拿上一個背包就下了車,回到家中打開發現裏面有幾千元現金,還有其他物品,都不是自己的。自己的包裏只有數百元現金以及各類證件,張先生意識到可能是自己拿錯了包,於是報警。
了解情況後,民警立即與客運中心聯繫,核實發車情況,並查看監控核實車輛資訊,很快就明確了張先生乘坐的車輛並與駕駛員取得了聯繫。駕駛員稱對此情況不了解,但車輛經過紫雲躍進橋後,車上乘客只有5-6個人。由於張先生上車後將自己的包與拿錯的包放在一起,且先拿包下車,民警初步推斷張先生的包是被後下車的乘客拿走。經張先生回憶描述和駕駛員的協助,民警在查看車輛內部監控後,對張先生下車後車上的乘客逐一進行排查,終於將另一名拿錯背包的乘客李先生找到。
隨後,李先生趕到派出所,將兩個顏色款式相似的包放在一起,果然不易區分。雙方清點財物都未遺失,“我也大意了,接到民警的電話才知道背包不是我的,我的包裏裝了5000多元現金,是打工賺的辛苦錢,還好民警讓我們聯繫上了。”拿回自己的包後,李先生對民警連聲道謝。
公安提醒:市民朋友乘車出行,最好不要攜帶大量現金,要注意保管自己攜帶的行李物品,記清行李物品特徵,上下車時仔細清點,對於常見的雙肩包、行李箱,可以佩戴挂飾或貼紙等明顯標示加以區分,以免錯拿、漏拿。
中秋、國慶假期將近,各車站將迎來客流高峰,廣大旅客出行應規劃好時間,提前到達,避免忙中出亂。在站內活動期間,應妥善看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在進站安檢口、售票處、手機加油站、衛生間、商鋪等地,離開之前應重新清點行李物品,以防遺落、遺失。乘車途中,應將貴重行李放置在自己視線內的行李架上,以免被錯拿造成不必要的麻煩。(龔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