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即將來臨,一大波新規也將在9月1日正式實施。四川首部工傷保險條例施行,首次將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寫入地方性法規;保健藥品等8類藥品不再納入醫保報銷範圍;未經資質認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活動……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先看看全國性的新規——
“史上最嚴固廢法”9月正式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下稱《固廢法》)將於9月1日起正式施行,共設9章126條,新增條文41條,被稱為“史上最嚴固廢法”。新增醫療廢物處理、污泥、垃圾分類、建築垃圾、一次性塑膠製品等監管內容;增加了處罰種類,提高了罰款額度,對違法行為實行嚴懲重罰;對旅遊、住宿等行業按照規定推行不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和未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禁止使用一次性塑膠製品規定的處罰等作了規定。
保健藥品等8類藥品不再納入醫保報銷範圍
國家醫保局印發《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範圍通過制定《藥品目錄》進行管理。8類藥品不再納入《藥品目錄》,其中包括:主要起滋補作用的藥品;含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植物藥材的藥品;保健藥品;預防性疫苗和避孕藥品;主要起增強性功能、治療脫髮、減肥、美容、戒煙、戒酒等作用的藥品等。此外,在同治療領域中,價格或費用明顯偏高且沒有合理理由的藥品;臨床價值不確切,可以被更好替代的藥品,經專家評審等規定程式後,可以調出《藥品目錄》。
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實行資質認定制度!
商務部、發改委、工信部等七部門聯合印發《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細則》指出,國家對回收拆解企業實行資質認定制度。未經資質認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活動。此外,《細則》對“回收拆解行為規範”和“回收利用行為規範”等作出明確規定。
《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施行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簽署國務院令,公佈《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機關、事業單位從中小企業採購貨物、工程、服務,應當自貨物、工程、服務交付之日起30日內支付款項;合同另有約定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0日。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遲延支付中小企業款項應當支付逾期利息。拖欠款項情節嚴重的,受理投訴部門可以依法依規將其失信資訊納入全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並通過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依法實施失信懲戒。
客運班車允許乘客沿途靈活下客
交通運輸部發佈2020年第17號部令,公佈《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規定》明確,客運班車不得在規定的配客站點外上客或者沿途攬客,無正當理由不得改變途經路線。在遵守相關法規的前提下,可以在起訖地、中途停靠地所在的城市市區、縣城城區沿途下客。此外,國家鼓勵開展班車客運定制服務,明確定制客運車輛可以不進站,可以自行決定日發班次,按照旅客需求靈活確定發車時間、上下旅客地點。
科研單位、科研人員注意,這些行為均違規
科學技術部印發《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規定》明確在科學技術活動的申報、評審、實施、驗收、監督檢查和評估評價等活動中提供虛假材料,組織“打招呼”“走關係”等請托行為;抄襲、剽竊、侵佔、篡改他人科學技術成果,編造科學技術成果,侵犯他人智慧財産權等;從事學術論文買賣、代寫代投以及偽造、虛構、篡改研究數據等均屬於違規行為。違規行為涉及科學技術活動的核心關鍵任務、約束性目標或指標,造成特別嚴重負面影響或財政資金損失,對違規單位和個人取消5年以上直至永久相關資格。
降低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準入門檻
工信部印發新修訂的《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及産品準入管理規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規定》明確,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應當在産品全生命週期內,為每一輛新能源汽車産品建立檔案,跟蹤記錄汽車使用、維護、維修情況,實施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溯源資訊管理,跟蹤記錄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情況。此外,新版《規定》刪除申請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準入有關“設計開發能力”的要求,降低企業準入門檻;將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停止生産的時間由12個月調整為24個月;刪除有關新能源汽車生産企業申請準入的過渡期臨時條款。
資源稅有關問題執行口徑有變化
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資源稅有關問題執行口徑的公告》,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公告》明確,資源稅應稅産品的銷售額,按照納稅人銷售應稅産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計入銷售額中的相關運雜費用,凡取得增值稅發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憑據的,准予從銷售額中扣除。納稅人外購應稅産品與自採應稅産品混合銷售或者混合加工為應稅産品銷售的,在計算應稅産品銷售額或者銷售數量時,准予扣減外購應稅産品的購進金額或者購進數量;當期不足扣減的,可結轉下期扣減。
不得隨意棄置、掩埋、焚燒農用薄膜
農業農村部、工信部等四部門聯合印發《農用薄膜管理辦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禁止生産、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者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農用薄膜。鼓勵和支援生産、使用全生物降解農用薄膜。農用薄膜使用者應當在使用期限到期前撿拾田間的非全生物降解農用薄膜廢棄物,交至回收網點或回收工作者,不得隨意棄置、掩埋或者焚燒。農用薄膜生産者、銷售者、回收網點、廢舊農用薄膜回收再利用企業或其他組織等應建立健全農用薄膜回收利用體系,推動廢舊農用薄膜回收、處理和再利用。
在四川,也有不少新規將在9月施行。
一起來看看——
四川省首部工傷保險條例9月1日起施行
首次將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寫入地方性法規;首次將工傷職工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全部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範圍……《四川省工傷保險條例》9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條例》是為了更好適應職業人群對職業傷害保障的需要,特別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突發事件時,“工傷保險制度亟待拓展覆蓋範圍、理清政策邊界、提升統籌層次、下延服務職能,有必要通過地方立法予以規範和保障。”
9月1日起四川將實施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新業態從業人員將納入保障範圍!
四川將從2020年9月1日起實施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即在全省範圍內統一參保範圍和對象、統一繳費基數和費率政策、統一待遇計發標準和調整辦法、統一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辦法、統一經辦流程和資訊系統的基礎上,從調劑式省級統籌起步,待條件成熟後向統收統支省級統籌過渡,實現工傷保險基金省級統籌。
在省會成都,也有一些新規9月1日施行。
9月1日起成都對全市天然水域實施全面禁捕
今年8月7日,成都市農業農村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市場監管局三部門聯合對外發佈通告,宣佈成都市天然水域實施全面禁捕。
通告中稱,根據國家和部委有關法律和文件規定,對成都市天然水域實施全面禁捕自2020年9月1日0時起,禁捕期暫定為10年。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在天然水域範圍內開展漁業資源的生産性捕撈。禁捕期間,因特定漁業資源的利用和科研調查、苗種繁育等需要捕撈的,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依法實行專項管理。
通告對禁捕進行了描述:在禁捕範圍和禁捕時間內,禁止違法從事天然漁業資源生産性捕撈,禁止使用拖網、圍網、地籠網、罾網、滾鉤等禁用漁具,禁止使用電、毒、炸等禁用方法捕撈,禁止收購、加工、銷售、利用非法捕撈漁獲物,禁止發佈含有上述禁止內容的廣告等行為。違反禁令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通告稱,對在禁捕範圍和禁捕時間內從事娛樂性遊釣和休閒漁業活動的,只允許一人一桿、一線、一鉤(單鉤),禁止使用多線多鉤、長線多鉤、一線多鉤的垂釣行為。禁止使用各類探魚設備和視頻裝置,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釣餌、窩料和添加劑及魚蝦類活體水生生物餌料;禁止休閒垂釣漁獲物買賣交易,否則視同非法捕撈。
9月1日起,成都電子健康卡全流程使用
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依法科學精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關於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全面開展電子健康卡應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下發了《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推進電子健康卡建設應用工作的通知》,成都6月1日起,全面啟用電子健康卡,從2020年9月1日起,停用原有各類院內就診卡,實現電子健康卡全流程使用。
據了解,使用電子健康卡就診數據會統一歸集至個人檔案,讓個人數據保管更方便也更全面。電子健康卡促進了醫院內部互聯互通、上級醫院和基層醫院上下互聯互通、不同區域醫院間跨區互聯互通,資訊共用、檢查結果互認等,看病變得更方便。目前成都市市級公立醫療機構已經可使用該卡就診,預計到2020年底能覆蓋全市各級醫療機構。市民可通過各市級公立醫療機構的微信公眾號申請。( 劉佳 劉春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