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記者從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為優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擔保方式,簡化辦理流程,經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研究決定,現就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公積金貸款)相關事項做出調整。
首先,調整期房、現房公積金貸款的擔保方式。期房、現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方式調整為由房地産開發企業提供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和所購房屋作抵押相結合的擔保方式,不再由擔保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借款人不再與擔保公司辦理擔保相關手續。
其次,調整再交易房公積金貸款屬地化辦理的規定。申請再交易房公積金貸款的,房屋買賣雙方可自主選擇到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任一服務大廳或公積金貸款經辦銀行申請辦理。取消“房屋買賣雙方到房屋所在區域的受託銀行提供資料”的規定。
另外,上述事項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以貸款受理時間為準,《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修訂印發〈成都住房公積金再交易住房個人貸款管理辦法〉的通知》(成公積金〔2016〕54號)同時廢止;未盡事宜,參照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管理規定執行。(文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