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斷卡”行動部署,為嚴厲打擊治理電信網路詐騙和違法開辦、出租、出借、販賣、倒賣電話卡等違法違規活動,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根據《四川省涉嫌電信網路詐騙電話用戶黑名單管理意見(試行)》,四川省打擊治理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工作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四川省通信管理局聯合公佈首批437名涉嫌電信網路詐騙電話用戶,已于近日實施通信業務限制懲戒。
懲戒措施:被納入四川省涉嫌電信網路詐騙電話用戶黑名單的用戶,5年內限制辦理通信業務,最多允許持有1個行動電話號碼;黑名單用戶在列入黑名單時名下已有行動電話號碼的,先行暫停服務;自暫停服務之日起30日內,用戶可向電信企業申請恢復保留1個行動電話號碼。黑名單用戶名下無行動電話號碼的,僅允許辦理1次行動電話新入網手續,且只能辦理1張行動電話卡。
四川省反電信網路詐騙中心提醒廣大群眾:不要貪圖蠅頭小利,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電話卡,把自己的電話卡提供給犯罪分子使用,為其實施犯罪提供幫助,就是犯罪分子的“幫兇”。對違法開辦、出租、出借、販賣、倒賣電話卡的單位和個人,構成刑事犯罪的,公安機關將根據其犯罪情節,以詐騙罪、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等罪名依法打擊處理;對不夠刑事處罰的單位和個人,由四川省通信管理局在全省範圍內,對其實施信用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