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自貢市經濟社會的發展以及二孩政策的實施,城市規模不斷擴大,人口不斷增加,人民群眾對享受優質教育資源的需求不斷提高,現有教育資源不充足、不均衡 ,“入園貴”“大班額”等現象日益凸顯,已成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
會議現場
近日,為順應人民群眾對“幼有所育、學有所教”的新期待,切實解決自貢市中小學校、幼兒園佈局不合理、規劃建設標準不明確等突出問題,推動教育事業優質均衡發展,經自貢市第十七屆人民政府第7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貢市決定於5月1日起正式施行《自貢市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是自貢市獲得地方立法權後第一部實體性政府規章,也是四川省第一部關於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的地方政府規章。
5月19日,自貢市政府新聞辦、市教育體育局組織召開新聞通氣會,介紹《辦法》的起草、審查過程以及立法意義,以及《辦法》出臺的背景、立法的目的、主要內容以及特色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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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辦法》全文共五章27條,分為總則、規劃、建設、法律責任、附則。總則主要明確了立法目的與依據、適用範圍、工作原則、政府及相關部門職責;規劃主要規定了中小學校、幼兒園佈局專項規劃編制原則,標準,評估、修改程式以及用地保障等內容;建設主要規定了政府及其他部門建設職責、建設資金籌措渠道、建設標準、周邊公共設施,政府及部門配建責任,建設時序、建設單位職責、竣工驗收、移交對象、維護及移交資金;法律責任主要是對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處分及法律責任規定;附則明確了《辦法》的施行時間。
針對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佈局無標準問題,《辦法》規定城市規劃預留中小學校、幼兒園建設用地標準,每千人口分別按35名學齡前兒童、70名小學生、35名初中學生配建相應規模的幼兒園、小學、初中,同時服務半徑分別為500米、500米、1000米。該標準的制定能使新城區學校規劃建設不再滯後,逐步緩解城區學位不足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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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中小學校幼兒園配建難問題,《辦法》規定新城開發、城市拆遷、舊城改造及零星住宅區開發按標準應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的,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人民政府應將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的用地面積、建築面積等指標納入建設用地規劃條件,作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公告內容,與居民住宅區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
據悉,《辦法》的出臺,將保障和加快自貢市學校規劃建設工作,使校點佈局設置更加科學,使中小學校幼兒園與生源分佈相適應,使小區配建幼兒園工作落到實處,切實解決城市發展規劃與教育專項規劃對接的問題、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佈局標準問題和中小學校幼兒園配建難問題,從而推動教育事業健康、均衡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對享受優質教育資源的需求,順應人民群眾對“幼有所育、學有所教”的新期待。(楊夢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