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上午,雅安市雨城區人民法院院長趙鋒擔任審判長,公開開庭審理了該院受理的首例幫助毀滅證據罪一案,雅安市雨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陶濤出庭支援公訴。法庭當庭以被告人何某某犯幫助毀滅證據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犯重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數罪並罰,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
法院審理查明:1998年1月中旬,陳某(女,已判決)得知其姐夫陸某某經常虐待其姐,于同年1月23日下午將陸某某約至雅安市雨城區城後路其租住房內質問陸某某。陸某某坦認虐待事實並言語刺激陳某。陳某一氣之下,趁陸某某酒後熟睡之機,用毛線勒陸某某頸部,至其窒息死亡。次日,陳某在被告人何某某的幫助下,在其租住屋內將陸某某屍體肢解裝袋,後乘坐計程車將屍塊分別拋棄在邛崍、蒲江等地。
1999年8月,被告人何某某和陳某登記結婚,2000年12月陳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後何某某被網上追逃。何某某先後潛逃至雲南、西藏等地,隱姓埋名以打零工為生。在潛逃至西藏期間,何某某使用“何健”的虛假身份與郎某某相識,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並於2015年1月育有一子。2020年5月13日,西藏自治區昌都市民警在入戶走訪中發現被告人何某某係三無人員,經核查發現何某某是網上追逃犯罪嫌疑人,當即將其抓獲到案。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何某某幫助他人毀滅證據,情節嚴重,且明知自己有配偶且未解除婚姻關係的情況下,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其行為構成幫助毀滅證據罪和重婚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結合被告人何某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以及認罪悔罪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本案歷經22年,跨越一省一區四市,被告人因“愛”殺人分屍,一步步走向犯罪的道路,一人被判處死緩,一人潛逃20年被抓捕歸案。最終,二人都受到了法律的嚴懲。(雨城區法院 黃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