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成都市委社治委召開《成都市社區發展治理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通氣會,對《條例》進行解讀並公開相關資訊,並於12月1日起實施。該《條例》是全國第一部以社區發展治理為主題的地方性法規。
2017年以來,成都市著眼以新發展理念統攬城市工作全局、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提升特大城市治理能力、鞏固黨在城市的執政根基,就社區發展治理作出一系列安排部署,制定出臺了“黨建引領城鄉社區發展治理30條”綱領性文件、6個重點領域改革文件和30余個操作文件,形成“1+6+N”政策制度體系,在探索實踐中形成了一系列成熟的經驗做法。通過制定《條例》,把黨建引領城鄉社區發展治理的經驗做法上升為系統權威的地方性法規,明確各級各部門和各社會治理主體在社區發展治理中的定位職責,有助於深化社區發展治理實踐,推動城市基層治理進入法治化、規範化、系統化的軌道。
成都黨建引領城鄉社區發展治理的創新實踐先後獲評“2018年全國民生示範工程”第一名、“2019年全國城市基層黨建創新最佳案例”,經驗做法在全省推廣。萬人問卷調查顯示,95.8%的受訪群眾認可高品質和諧宜居生活社區建設,96.6%的受訪群眾表示社區環境面貌發生可喜變化。在“中國最具幸福感城市”評選中,成都連續12年蟬聯榜首,真正成為“一座來了就不想走的城市”。
以下是條例的主要內容:
《條例》共7章52條,分為總則、社區發展、社區治理、社區服務、保障與監督、法律責任和附則,重點規範以下四個方面的內容:
(一)明確“社區發展治理”定義和原則。在總結提煉實踐經驗基礎上明確了社區發展治理的定義,將黨建引領、以人為本、法治保障、協商共治、共建共用作為基本原則。
(二)完善社區發展治理制度體系。設“社區發展”專章,對社區形態改善、業態提升、生態優化、文態塑造進行規範。設“社區治理”專章,構建“自治、法治、德治、共治、智治、綜治”的社區治理體系,對物業管理區域治理、院落治理等重難點問題作了專門回應,將本次疫情防控中社區和物業小區的防控作用總結固化為立法規範。設“社區服務”專章,構建“基本公共服務、便民生活服務、特色項目服務、社區志願服務”的社區服務體系,對培育社會企業、社區社會組織參與社區發展治理作出專門規定。
(三)健全社區發展治理保障監督機制。明確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完善社區發展治理相關的工作保障、資金保障、人力資源保障、專家智庫保障機制。對依法落實資訊公開、深入推進社區減負、嚴格開展考核評議等監督機製作出明確規定。
(四)嚴格責任追究確保法規制度有效實施。對政府及其職能部門違反資訊公開義務和減負規定的責任予以明確;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社區發展治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責任追究作出了規定。(湯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