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行為必須阻止,不能縱容鏡頭霸淩彝族老人
近日,四川涼山彝族自治州,一名網友在社交平臺發帖,稱其在5633次列車上目擊到令人不適的一幕,一群遊客掏出錄影機“圍堵”座位上一名當地人拍攝,即使被拍攝者明顯表現出不適和不願意,他們依然在拍攝。該網友憤而發帖,呼籲停止以“記錄”為名的傷害。
記者聯繫成都12306反映此事,客服稱,他們將核實這一情況:“如果説有這種情況,我可以向車上的列車員提出建議,下次在車上遇到很多攝影者在拍攝的情況,可以主動去制止下,但是車上確實沒規定,列車員要去制止攝影者。”(據11月24日瀟湘晨報)

網路視頻截圖
這趟穿行于山間的慢火車,本是一道流動的民生風景,車上允許攜帶家禽,服務彝族群眾,用低票價連接起村落與城鎮,承載著動人的溫情。可是,當這些鏡頭粗魯無禮地對準車上的彝族老人,用“圍堵式”的拍攝侵入他人正常生活時,公益便被蒙上陰影,溫情也被無情地破壞。
老人們穿著民族服飾,背著背簍,雖然在旁人看來的確有特色,有故事感,但是對於他們而言,這只是最日常的生活習慣,而不是供人圍觀取樂的素材。這些老人們雖然因為語言不通,老實羞澀,不太會開口拒絕,但他們都是有尊嚴、有感受的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供人隨意拍攝的“道具”。
那些一擁而上,瘋狂懟臉拍照的人,或許是出於對民俗的好奇,或許是為了在社交平臺上炫耀,滿足虛榮心,但無論何種緣由,不顧老人明顯的不適與抗拒,肆意拍攝,就已經不是創作記錄,而是赤裸裸地騷擾。
從法律層面看,未經允許拍攝他人肖像,已涉嫌侵權。民法典明確規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未經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他人肖像。即便不以營利為目的,在公共場合對特定個體進行針對性拍攝,尤其是當其表現出不適甚至明確拒絕時,也已構成對人格尊嚴的侵害。如果還使用閃光燈近距離拍攝、形成“圍堵”之勢,更是對公共場所秩序的擾亂。
但令人難以接受的是,本應維護車廂秩序的列車員,面對如此明顯的失序行為,不但沒有制止,反而調侃説:“你們這些長槍短炮”,這種輕慢的態度是認真的嗎?這樣的反應背後藏著的是無意識的偏見——將彝族老人視為公益列車上的展覽品。因為享受了公益服務,所以活該被觀看,被消費。身為列車服務人員,如果有這樣的心態,那不僅是對乘客極大的不尊重,更是對“慢火車”所蘊含的人文關懷的褻瀆。
12306客服的回應,更讓人又失望又無語,稱車上沒規定列車員要制止攝影者。問題是,這些人是單純地在攝影嗎?維護車內公共秩序,並協助乘警保障旅客旅行安全,這不是列車員最基本的工作職責嗎?難道規定一定要細緻到:“不準圍堵拍老人”,列車員才有職責伸出援手?當一群人圍堵拍攝已明顯擾亂秩序,甚至涉嫌侵權時,一句“沒規定”就能成為不作為的藉口嗎?這種輕描淡寫的回復,暴露出鐵路方在管理上的漏洞與責任意識的缺失。
別讓冷漠的快門聲充斥著慢火車,更別讓公益車廂淪為獵奇的“攝影棚”。要守住這片善意流動的空間,不但需要更多人發起呼籲,譴責不道德、沒修養的拍攝行為,更需要列車工作人員主動擔起責任,對不文明拍攝行為及時勸阻;也需要鐵路部門完善服務規範,明確將“禁止騷擾性拍攝”納入乘車守則。而對每一位舉起相機的遊客而言,請先學會尊重,再按下快門,否則,再美的風景也會被醜陋的行為糟蹋。
(來源:極目新聞 作者:屈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