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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乘高鐵被行李箱砸暈 承運方不能置身事外

2025-03-14 16:44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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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友夏女士在社交媒體發帖,分享了自己在高鐵上被行李箱砸傷頭部維權“成功 ”的經歷,引發了眾多關注。

夏女士稱,2024年9月,她在珠海開往上海的高鐵D942上經歷了一場“飛來橫禍 ”——前座乘客近28寸行李箱砸中夏女士頭部致其當場暈倒。這場意外不僅給她的身體帶來創傷,更讓她踏上了一場耗時近半年的維權之路。

夏女士起訴了行李箱主人和鐵路部門,但打官司需跨省開庭,考慮到時間和精力,夏女士最終選擇了調解,由行李箱主人賠償1000多元醫藥費,鐵路部門全程不接受參與調解,也並未承擔任何責任。

整件事對夏女士來説,無疑是一場無妄之災。她好好坐在列車上,卻被從天而降的行李箱砸傷,行李箱的主人不僅沒有主動道歉,反而在追究責任時三推四阻,並表示鐵路方不負責,她也不負責。夏女士無奈之下,走法律途徑維權,卻受地域所限,耗費了大量的時間精力,最終經過法院調解,只獲得了醫藥費賠償,誤工費、營養費和精神損失費等訴求均未得到滿足,維權成本之高,效率之低,令人深感不平,也深感不安。

夏女士的維權之路之所以如此艱難,源於行李箱主人缺乏最基本的責任意識,明明做錯了事卻不願擔責,也與鐵路方面的不管不顧有很大關係。據《鐵路旅客運輸規程》規定,行李超尺寸或未固定導致他人受傷,物主應承擔主要責任;鐵路方若未盡到管理義務,則需承擔連帶責任。然而,即便夏女士明確指出,鐵路方既未檢查行李擺放,也未在醒目位置提示行李尺寸規定,但鐵路局卻在整個訴訟調解過程中隱身,也未承擔任何責任,實在是讓人費解。

作為公共服務行業,鐵路部門應該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確保乘客的安全和舒適。如果説,乘客在車上莫名其妙被砸傷了,鐵路局不但沒有提供任何維權協助,反而不參與調解,逃避責任,當然會加劇公眾對鐵路安全問題的擔憂。無辜被砸傷的乘客不應該如此孤立無援,法律應該為權益受損者撐腰,讓該承擔責任的人付出代價。

值得注意的是,類似事件並非個例。今年2月,一名孕婦在高鐵上被行李架上掉落的行李砸中,導致早産,嬰兒出生兩天后不幸去世。此前,還有一名男子因被行李架上的水杯砸傷,將行李主人和鐵路方告上法庭,最終法院判決行李主人賠償,但鐵路方卻被認定無需承擔責任。這表明,高鐵上行李箱墜落傷人的問題並非偶然,而是高鐵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系統性隱患。

因此,鐵路方面應對“行李箱墜落傷人”的問題引起高度重視,制定合法、規範、標準的處理流程,通過有效的管理措施,依法落實相關規定中對乘客攜帶行李尺寸和重量的要求,將安全隱患消除于源頭。車廂內應規劃更多、更穩固的大件行李放置空間,在醒目位置張貼行李尺寸規定和安全提示,列車工作人員也要加強對乘客的提醒和引導,及時對行李擺放狀況進行檢查,避免因行李墜落而引發安全事故。

行李箱不應成為懸在乘客頭上的“傷人利器”,只有鐵路部門負好責任,全體乘客積極配合,才能避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讓乘客在旅途中安心無憂。(來源:極目新聞)

【責任編輯:郭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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