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限高後冒用他人身份資訊坐高鐵被拘留
被限制高消費人員不得乘坐高鐵、飛機等高消費行為,但是仍有人心存僥倖試圖渾水摸魚,最終以身試法。11月20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天津鐵路警方獲悉,近日,一名被列為限制高消費女子因為冒用他人身份資訊乘坐高鐵被天津鐵路公安處依法行政拘留7日。
11月17日16時30分許,由天津鐵路公安處乘警支隊負責值乘的G294次列車自勝芳站發車後,列車員在查票過程中,發現1名女性乘客手持一張到天津西站的G294次列車車票,但車票乘車資訊與其身份證資訊不符,列車員立刻將這一情況報告給列車長,經列車長耐心工作,該女子承認自己冒用的是她親屬的身份證資訊購買的車票,隨後列車長向列車乘警進行報警。
乘警接到報警後,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處置。經乘警詢問該女子陳某,因為與他人有經濟糾紛,且拒絕履行還款義務,被法院定為限制高消費人員。陳某稱當日因著急來天津幫助其親屬辦理保險業務,為了能夠趕快來到天津與其親屬見面,陳某便用其親屬的身份資訊購買了高鐵車票。
列車到達天津站後,乘警將嫌疑人陳某移交給天津站派出所作進一步處理。面對民警的詢問,嫌疑人陳某承認自己多次冒用他人身份資訊購買高鐵車票乘車的違法行為。目前,陳某被天津鐵路公安處依法行政拘留7日。
(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李鐵柱 吳慶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