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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限高”冒用朋友身份乘坐高鐵被拘留

2024-08-30 09:13

來源: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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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債務糾紛,一女子被法院列為限制高消費人員。為了乘坐高鐵,女子多次“偷梁換柱”,先購買普通車票進站,再冒用朋友身份乘坐高鐵。該女子因此受到北京鐵路警方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其朋友也受到牽連,被行政警告並處罰款。

北京鐵路警方提醒,旅客乘坐火車必須實名制購票,冒用他人身份乘車或使用偽造證件乘車均屬違法行為,違者將受到法律嚴懲。

被“限高”女子冒用朋友身份購票,多次乘坐高鐵被鐵路警方查獲。北京鐵路公安處供圖。近日,由吉林開往北京朝陽的G960次列車運作至瀋陽北至黑山北區間時,列車乘警在工作中發現,2號車廂一女子的身份資訊與車票資訊不一致。

經調查,該女子叫董某,52歲,因債務糾紛被法院列為“限高”人員。董某所持高鐵車票顯示的是朋友尹某的身份資訊。當G960次列車到達北京朝陽站後,乘警將董某移交給北京朝陽站派出所處理。

董某交代,由於自己是“限高”人員不能乘坐高鐵,便向朋友尹某借用了身份證購買車票。在瀋陽北站進站驗票驗證前,她用自己的身份證購買了一張當日K字頭車票進站,隨後再持冒用尹某身份購買的高鐵票上了G960次列車。董某還交代,除了這次外,今年7月至8月間,她曾先後4次冒用尹某的身份購買高鐵票乘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規定,董某受到北京鐵路警方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董某的朋友尹某,明知董某為“限高”人員,還多次出借身份證用於董某購買高鐵票,北京鐵路警方一併給予尹某行政警告處罰,並處罰款100元。

(來源:北京日報)

【責任編輯:郭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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