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攜帶17枚制式子彈進火車站乘車被行拘
眾所週知,在乘坐火車時,不能攜帶槍支、彈藥以及易燃易爆等國家管制類物品,但還是有人心存僥倖。近日,在四川西昌西站,一名男子竟隨身攜帶17枚子彈進站乘車,被西昌鐵路警方查獲,最終該男子因非法攜帶彈藥被行拘8日。
▲男子攜帶的17枚子彈
7月20日上午,成都鐵路公安局西昌公安處西昌西車站派出所民警接安檢員報警稱,一名男子雙肩包內疑似攜帶子彈物品,經開包檢查發現可疑物為17枚子彈,男子聲稱子彈是家裏老人遺留下來的,隨後民警將男子傳喚至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
經民警調查,男子姓陳,子彈係其父母多年前撿拾所得,一直存放在家中,這次回家清理家中物品便順手將子彈裝進自己雙肩包中。經成都鐵路公安局物證鑒定所鑒定,陳某攜帶的17枚子彈均為有底火未被擊發的制式子彈。
▲男子攜帶子彈用的背包
最終,陳某因非法攜帶彈藥被西昌鐵路警方給予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其攜帶的17枚子彈被依法收繳。
鐵路警方提醒,為維護旅客生命財産安全,鐵路公安機關將嚴厲打擊非法攜帶槍支、彈藥和易燃易爆品進站乘車等違法犯罪行為。廣大旅客在出行前應對隨身攜帶物品進行認真檢查,以免違反法律,給出行帶來不便。
(來源:紅星新聞 記者 江龍 圖據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