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開化:深化“情暖鄉童”行動 護航成長助力“雙減”

時間:2024-06-28 09:25:00 | 來源:中國網衢州 | 責任編輯:曹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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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化縣高度重視預防校園欺淩工作,牢牢把握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積極推行校園預防欺負、霸淩“2225”工作模式,深化“情暖鄉童”行動,護航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長,助力“雙減”落地落實。

一、建立“兩支隊伍”,增強師生法治意識。一是建立專業法治宣講團。從公安、檢察院、法院、司法局等4個部門選派62名專業法制工作人員組成法執法校長團隊,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法潤童心·融‘綠’于法”專業法治宣講行動。先後為全縣94所中小學開展防欺淩主題講座,重點普及《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與學生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為學生提供法律諮詢等專業化服務,突出預防校園暴力、網路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主題。組織開展“法潤童心·融‘綠’于法”校園防欺淩宣講主題講座188場次,為全縣39258名教職員工、師生普及校園防欺淩知識。二是建立家庭教育法治宣講團。充分發揮班主任的作用,以全縣94個家委會為基點,組建起以校長(園長)、法治副校長、年級組長、班主任、家委會成員為主體,專家學者和優秀家長共同參與的934人的家庭教育講師隊伍,利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模式,向35872名學生家長傳授以“防欺淩”為主要內容的法律知識。通過家長會、家委會定期開展專題培訓課等方式,加強家長法律知識培訓,幫助家長了解防欺淩知識,引導廣大家長增強法治意識,落實監護責任,家校同心,進一步健全家校社協同育人的長效機制。

二、做好“兩個結合”,構建防欺淩安全體系。一是定期排查與糾紛化解相結合。不定期開展針對全體師生的防欺淩專項排查活動,重點排查教師之間、學生之間、師生之間的矛盾糾紛,及時搜尋可能發生欺淩事件的苗頭跡象,對排查出的問題建立“三張清單”,責任到人,各學校都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矛盾糾紛化解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研判,及時化解,做到“糾紛不過夜,最多過一夜”。 二是暢通渠道與應急處置相結合。以浙江省心理援助熱線、衢州市未成年人心理服務熱線、衢州市“12330”心理援助熱線、浙裏辦浙心晴、開化心理服務熱線、青少年服務熱線、“話姐姐工作室”等服務資源為基礎,建立完善縣級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培育扶持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心理援助專業機構和志願服務組織,面向家長、學生開展心理健康沙龍系列活動。縣司法局、縣法院與縣婦聯在全縣14個鄉(鎮)1個辦事處設立“青少年維權信箱”,暢通家校社溝通渠道。公安部門結合監控視頻“提檔升級”項目,在學校門口及周邊布設人臉識別等動態感知、即時響應設備,提高實時預警防範和快速出警處置能力。欺淩事件發生後,校長要第一時間把情況上報縣教育局,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

三、創新“兩項活動”,築牢學生安全防線。一是開展“護校安園”行動。縣政法委牽頭,聯合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交警大隊全面落實“護學崗”“高峰崗”制度,為城區學校、鄉鎮中心學校出動警力88名,配備單警裝備、鋼叉、盾牌等裝備,在學校開學、上學放學、校園活動等人員、車輛聚集時段,通過機動布點、駐守巡查、疏導交通,全天候開展護校護學行動。做到白天見警車、見警察,夜間用警燈照亮學子回家路。交警大隊民輔警還在學校周邊十字路口、人行道開展交通疏導,確保學校周圍交通井然有序。二是開展觀看防欺淩網路直播活動。全縣各學校開通“騰訊課堂”網上直播,校長、法治副校長通過和學生直播間互動以及面對面的交流,切實增強法治意識。為做好預防校園欺淩工作,組織全縣廣大師生家長共同收看“開學第一課”強化普及校園防欺淩知識,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教育管理,逐步提升學生的自我防範和保護能力。

四、建立“五項機制”,打造平安和諧校園。一是建立有效防範機制。將防範學生欺淩和暴力工作納入“平安校園”考核體系,加強學生教育和學校日常安全管理。著力提高班主任隊伍建設,加強行為失常、心理問題學生的排查和教育引導,會同婦聯等有關部門加強中小學家長學校建設,引導家長樹立科學教子觀念,配合公安等部門加強校園及周邊安全防控體系建設,重點打擊“小黃毛”等社會不良青年。各校層層壓實責任,明確職責分工,工作到崗到人,構建橫向到底、縱向到邊、全覆蓋、無死角校園學生防欺淩責任體系。二是建立教育懲戒機制。對經調查認定實施欺淩的學生,學校根據實際情況,予以相應懲戒。情節輕微的,由學校對實施欺淩學生開展批評、教育,實施欺淩學生應向被欺淩學生當面或書面道歉,取得諒解。情節比較惡劣、對被欺淩學生身體和心理造成明顯傷害的嚴重欺淩事件,學校對實施欺淩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邀請公安機關參與警示教育或對實施欺淩學生予以訓誡。對有違法犯罪行為的學生,要區別不同情況,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嚴加管教。對依法應承擔行政、刑事責任的,要做好個別矯治和分類教育,依法利用拘留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等開展必要的教育矯治。三是建立長效考評機制。按照《學校學年度考核辦法》“工分+排名”考核辦法要求,對出現校園欺淩等重大安全事件的學校,取消當年一切評優評先資格,並核減該學校模範、先進、師德標兵的數額。同時將校園欺淩工作納入教育綜合督導評估考核細則,對出現校園欺淩事件的學校實行“一票否決”。四是建立應急處置機制。設置舉報和諮詢熱線,全縣所有中小學校的公示欄、學生通道、學生宿舍等位置公開。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各校對發生的校園欺淩事件,第一時間上報教育局,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公安機關要快速受理、出警涉及中小學生欺淩的警情,對經調查屬刑事案件的,動用一切優勢資源快偵速破,避免引發次生案事件。五是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各校對出現學生欺淩事件要及時報告,不得遲報、瞞報、漏報。對存在的學生欺淩問題,要採取措施及時解決,重大問題要及時向所屬鄉鎮(辦事處)報告,決不能推諉拖延,對貽誤處理時機、釀成重大事端、導致嚴重後果的,要嚴肅查處和追究。對於責任落實不到位,引發學生二次傷害的,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追究當事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徐土根 應志恒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