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光敬
“近年來,遼寧、甘肅、福建等多地探索在養老機構試點設立警務室,創建特色警務室管理模式,在加強養老機構內部治安防範,維護單位內部治安秩序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值得我市學習借鑒。”2月27日,在衢州市政協八屆三次會議期間,市政協委員、市民政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潘光敬提出了關於在養老機構設立敬老警務室的建議。
據統計,截至2024年1月末,衢州全市共有104家養老機構正常運營,入住老人數量達4859人。其中,大部分入住老人都存在剛性照護需求,自理能力弱、殘障或智障、對護理依賴性強,安全能力與防範意識差。
潘光敬認為,衢州市部分養老機構存在管理機制不健全,應急處置能力和服務保障能力不足問題。他表示,部分養老機構,尤其是農村敬老院,護理服務人員大部分是文化低、年齡大、反應速度慢、無法或很難處理和應對突發事件。工作人員少,精力有限,在開展安全隱患排查、糾紛調解、防詐騙宣傳教育等方面同樣專業性不足,單純依靠內部人員難以實現機構管理和服務全面到位。
在多方調研並研究遼寧、甘肅、福建等地特色警務室管理模式後,潘光敬提出以下建議:
(一)設立養老機構敬老警務室。建議在綜合考慮基層警力實際前提下,在若干大型養老機構試點設立敬老警務室,由機構所在社區民警駐點服務,日常主要負責指導養老機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排查調解內部矛盾糾紛、採集易走失老人資訊、開展防災抗災、防詐騙、自救知識和技能的宣傳教育、提供法律諮詢服務等工作,既有助於保障養老機構內部及周邊地區的安全穩定,也能更好滿足老人需求,為家人解決後顧之憂。
(二)完善敬老警務室工作機制。採取分層分類柔性辦公,結合社區實際情況,參照已設立的其他警務室工作模式,完善值班值守和巡訪制度。對設立敬老警務室的大型養老機構,在重要時間節點,如十一和春節期間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其他時間定期值班。對沒有條件設立敬老警務室的養老機構,由片區民警定期赴養老機構巡查,及開展志願服務等。
(三)凝聚多元工作合力。除公安部門外,其他政府職能部門如消防、食品衛生監督等,也應經常深入養老服務機構檢查、指導工作,幫助其排查、排除安全隱患,履行監督職責與管理職能,防患于未然。積極發動民間救援隊、義警協會等社會力量,配合社區民警開展養老機構治安管理服務工作,強化力量補充、提供專業支援。
(四)強化機構能力培育。通過舉辦院長培訓班,邀請公安民警授課等方式,強化養老機構負責人的職責意識,增強工作人員的遵法守法意識和通過法律途徑處理問題的能力,加大應急處置相關知識和業務培訓力度,切實提升應急處置和服務工作水準,有效培育養老機構治安管理的內生力量。(作者:王小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