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下午,浙江省開化縣首例由民政局申請撤銷父母作為孩子監護人資格的案件在法院不公開審理,明確開化縣民政局作為小愛在爸爸服刑期間的監護人。
小愛(化名)今年9歲,衢州市開化縣馬金鎮人,是一名智力二級、聽力二級的多重殘疾兒童。父母離異,生母改嫁,小愛無奈跟隨外公外婆生活6年。後來爸爸再婚,小愛被爸爸接回家一起生活,但爸爸和繼母經常吵架,她的生活並不快樂。
2020年2月27日,小愛爸爸因涉罪被刑事拘留,便臨時委託姑姑幫忙照料小愛,縣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和公安多次嘗試聯繫小愛生母,但始終未果。
2020年6月23日小愛爸爸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無法履行監護責任。為此,開化縣民政局積極落實聯席成員單位會商機制,主動聯繫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婦聯等單位,在鎮、村幹部的支援配合下,多次聯繫小愛的繼母、奶奶、外公外婆、姑姑等落實監護責任。但繼母有年幼的小女兒需要照料,沒有穩定收入來源,正準備與小愛爸爸離婚,不願繼續照料小愛。小愛爺爺早年去世,奶奶改嫁淳安,沒有撫養小愛的能力和意願。外公外婆在外務工,且已照顧小愛6年,也不願意繼續照料。為保障未成年兒童的合法權益,按照“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在監護人無法落實的情況下,以及考慮小愛自身的特殊情況,為避免監護缺失,縣民政局提出對其進行臨時監護的申請。
2020年6月份,衢州市福彩公益金對小愛緊急救助2000元。2020年7月15日,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科分管領導張一萍帶隊,與衢州市社會福利和養老服務處處長孫晗、衢州市兒童福利院副院長徐紅霞一起協商小愛托養相關事宜。由於受疫情影響,一般情況下不宜接收新兒童入院,同時鋻於小愛的情況比較特殊,需要通過健康評估確定是否適宜集中托養,並制定專門的入院方案,並就後續的費用支出等問題開展了充分的協商,確保小愛快樂成長。
2020年7月22日,開化縣民政局與教育局積極對接,將小愛學籍從開化遷出,落實衢州市兒童福利院寄養,準備下學期到福利院旁邊的特殊學校就讀,落實教育保障。
2020年8月7日,衢州市民政局召開專題會議,由市社會福利和養老服務處與市兒童福利院對接,制定專門的入院及撫育方案,並安排其辦理入院手續。
2020年8月11日上午,開化縣民政局工作人員和小愛姑父張某某一同將小愛送入市兒童福利院,順利完成接收入院手續,同時,落實了定期探訪制度。
民政為民,民政愛民,民政有愛,民政是所有困難群眾的家,希望小愛在新的環境裏快樂成長!(衢州民政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