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早上七點許,衢州市綠色産業集聚區新新街道廣場路上,來自轄區內各家單位、企業的志願者們已經開始忙碌了,有的在撿垃圾,有的在勸導違停,有的在幫助路人指路,點點“紅色”形成了一道最美的風景線……
文明,是社會進步的標誌,是城市發展的追求;文明,豐潤著一座城市的底蘊,彰顯著它的精神高度。
如今的衢城,處處吹拂著“文明”之風:斑馬線前車輛禮讓,行人鞠躬表謝意;大街小巷隨處可見“紅馬甲”,一個微笑溫暖心頭;信安湖光影秀博人眼球,水亭街熙熙攘攘盡顯風尚。
讓城市更文明,讓生活更美好,是每一名衢州人的共同心願和追求。奮進路上,文明的接力棒在你我手中傳遞。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幸福底色,文明是一座城市的內在氣質。隨著“南孔聖地·衢州有禮”的城市品牌不斷發酵,一支由35萬餘人匯聚而成的小錦鯉志願服務隊伍揚起文明風帆。
如今,在衢城的街頭巷尾洋溢著處處見“鯉”的溫暖和感動。“牛奶盒、礦泉水瓶、報紙、塑膠盒這些都屬於可回收垃圾……”不久前,在柯城區衢化街道花徑一村社區,“小錦鯉”志願者們手拿垃圾袋撿拾綠化帶及河道邊垃圾,並進行分類投放。深秋雖有點微涼,但依然擋不住“小錦鯉”們熱情似火的腳步。一年多來,我市緊緊圍繞打造“一座最有禮的城市”核心目標,堅持市縣聯動、統籌推進,打造“衢州小錦鯉”文明實踐志願服務品牌,切實增強“小錦鯉”的社會知曉度和品牌美譽度,全面提升文明實踐志願服務標準化、常態化、專業化水準。截至今年10月底,已累計招募“小錦鯉”文明實踐志願者35萬人,服務時長達455萬餘小時。
同時,推出“衢州小錦鯉公益地圖”微信小程式,將全市的文明實踐站點通過手機端以地圖形式實時呈現,搭建市民群眾與實體陣地的線上互動平臺,探索網際網路參與、記錄、評價志願服務活動新載體,根據互動評分結果,優勝劣汰,清退一批服務差、資源缺、活動少的實踐點位,以市民口碑倒逼陣地創新活動載體、提升活動品質,實現文明實踐活動“線上線下”共同發力。
城市環境越來越美,市民素質越來越高,老百姓的幸福感與獲得感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市民主動加入到志願者隊伍中,成為光榮的“小錦鯉”。從“要我來”向“我要來”的轉變,讓有禮之風瀰漫在空氣中、浸透到靈魂中、體現在實際中。
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推進誠信建設制度化、建立誠信獎罰制度、開展專項治理、誠信宣傳教育等是創文工作中的重要內容。
今年5月29日上午,我市召開打造“信用示範之城”動員大會,標誌著我市全面啟動打造“信用示範之城”工作,力爭到2021年,建成具有衢州特色的國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城市。
在一窗受理雲平台中嵌入了“信用容缺受理”和“審批替代型信用承諾”模組,對於信用好的企業或個人,我市已有457項行政審批事項、1445份材料接受容缺受理,基本實現市管事項100%的容缺受理和地市級許可權範圍內全部審批事項的承諾替代。
據市營商辦社會信用處工作人員介紹,我市以創建“信用示範之城”為契機,信用主體資訊已有效歸集。目前已歸集整合企業、自然人、社會組織、事業單位和政府機構5類主體公共信用資訊2000多萬條,基本構建起包括公務員、教師、律師、導遊、會計人員等在內的重點人群信用檔案。
今年8月,“信安分”正式對外發佈,在衢州工作或生活且年滿18周歲的衢州戶籍人員及衢州市常住人員,都將擁有自己的城市個人誠信分,並可憑誠信分享受多種優惠和便利。目前,全市219萬市民已擁有屬於自己的“信安分”。
“信安分”即個人誠信積分,是指由衢州市信用衢州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信用辦)委託技術服務機構基於浙江省自然人公共信用評價結果及衢州特色指標構建的,通過衢州市信用資訊共用平臺個人數據庫開發的衢州個人誠信積分體系評分。
據了解,參加志願者活動、榮獲各級表彰或榮譽(如勞模、有禮之星、優秀工作者、慈善捐助)等都可獲得相應分值,以便對聯合激勵對象名單進行動態調整。
柯城區銀河幼兒園老師孫小穎先後榮獲浙江省中小學師德楷模、省第二屆人道救助“公益之星”、市中小學模範班主任等近十項省市級榮譽,還積極參加各類公益活動和慈善活動,她的“信安分”有近千分。“我覺得衢州能推出這樣的舉措非常好,既能鼓勵大家多參與公益事業,又能從中獲取一定的獎勵。”孫小穎如是説。
近日,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中心牽頭起草的《衢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已起草完成,將於明年提交市七屆人大五次會議討論決定。
不少市民關注的問題都被寫入了基本行為規範條款中,比如禁止從車輛中向外拋物;攜犬出戶束犬鏈牽引,及時清理犬只糞便;室內裝修作業避免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禁止從建築物、構築物內向外拋灑物品;公共場所,應當著裝得體,禁止赤膊;星級飯店、綠色飯店、特色文化主題酒店等餐飲服務機構提供桌餐服務時應當配備公勺公筷;愛護網際網路租賃自行車,規範有序停放……
《條例(草案)》明確了對多種不文明行為的處罰。如針對城市犬類管理,除了要求“外出遛行的犬只應當束犬鏈、挂犬牌”,還規定“禁止將犬只拴養、圈養在公共場所”,如違反條例將相應增加罰則。同時,規定又比較人性化,違反者可通過參加社會服務,從輕、減輕或替代處罰。
《條例(草案)》共分為六章四十六條,第一章總則,明確了立法目的、適用範圍和工作原則;第二章鼓勵與倡導,概括和列舉了六類鼓勵性文明行為和十九類倡導性文明行為;第三章基本行為規範,按照不同點位的表現,對相關不文明行為進行列舉和規定;第四章促進與保障,明確了鼓勵全社會支援文明行為促進工作的政策;第五章法律責任,對部分不文明行為的法律責任進行了細化;第六章附則,明確《條例(草案)》的施行日期。
《條例(草案)》把每年的9月28日設為“衢州有禮日”,並對見義勇為、無償獻血、慈善公益、志願服務、機關單位勞動者港灣等,設定表彰獎勵、關愛幫扶制度。
從“小錦鯉”志願者服務引領,到“信安分”的制度約束,再到“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立法積極推進,我市通過一環扣一環的文明創建,不斷推動著文明從風景到風尚到深入人心的情感認同和行為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