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經營易制毒化學品,龍遊公安開出百萬罰單!

時間:2019-09-26 15:02:48 | 來源:中國網衢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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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龍遊縣公安局聯合縣應急管理局等部門,依法查處了一起未按規定經營、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硫酸的案件,接連開出兩筆大額罰單共計112.8萬元。

經營一起涉毒案件,發現三無“廠中廠”

7月上旬,龍遊縣公安局破獲了一起涉毒案件,案件中犯罪分子以浙江某工貿公司金屬加工點為掩護點進行販賣毒品,辦案過程中,民警發現該工貿公司還存在“廠中廠”現象,涉嫌非法經營、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硫酸)。“該加工點係租用的浙江某工貿公司的廠房,不具備任何營業執照及易制毒化學品的相關經營資質,其實就是黑作坊!”民警介紹。

非法經營、銷售濃硫酸8千余公斤

根據線索,7月31日,龍遊縣公安局聯合縣應急管理局等部門組織開展統一清查行動。

經調查走訪發現,浙江某工貿公司將公司內的第三幢廠房西南角車間以20萬左右租金每年的價格出租給“林華”(化名)兄弟等人,用於生産加工鉛筆鋁套等金屬部件。因加工該類金屬部件需要使用大量硫酸等化學品,而該加工點並無任何營業執照、經營資質等。浙江某工貿在明知其出租給“林華”等人的加工點及人員未取得任何營業執照、經營資質的情況下,將自己從別處購買的硫酸等易制毒化學品擅自大量出售給“林華”所經營的加工點使用。民警經過調取硫酸等化學品出入庫記錄及相關賬本發現,自2019年2月底以來,該加工點非法購買的硫酸數量多達80000余公斤。

從重處罰,開出大額罰單

浙江某工貿有限公司無經營易制毒化學品硫酸的資質,“林華”也無購買易制毒化學品硫酸的資質,他們涉嫌未按規定經營和購買易制毒化學品,9月7日,龍遊縣公安局依法對浙江某工貿公司以及“林華”分別作出行政罰款56.4萬元的處罰,並沒收違法所得5.6萬元。(翁建峰 藍亦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