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5月27日訊 為慶祝香港回歸20週年,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于27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召開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20週年座談會。
全國政協副主席、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梁振英在發言中表示,香港會繼續按照《基本法》的規定,以及“國家所需,香港所長”的方針,用好“一國兩制”的雙重優勢,掌握國家的發展機遇,推動自身的發展,也為國家的建設貢獻力量。
以下是梁振英的發言全文:
今天,我們舉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施二十週年紀念座談會,我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對參與《基本法》起草和諮詢工作的委員、中央官員、秘書處人員,和其他各界人士所作的貢獻,表示敬意和衷心的感謝。
經過二十年的實踐,我想談談對《基本法》在四個方面的體會:權威性、全面性、務實性和生命力。
權威性方面:《基本法》是根據國家憲法訂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性法律,是全國性法律,也是香港法律。全國上下,包括香港,都有責任認真和全面地遵守和落實《基本法》。《基本法》的權威性,也體現在它嚴謹和細緻的起草過程中:歷時將近五年,在香港廣泛地徵求意見,吸納了社會各界別和各階層的意見,而且先後兩次就《徵求意見稿》和《草案》進行了全面和深入的諮詢。
全面性方面:《基本法》不僅把“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重要方針以法律形式訂明,而且在中央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以及香港的政治、經濟、社會、民生、居民的權利和義務等各方面,都有具體的規定,因此《基本法》是一份完整和全面的憲制文件。
務實性方面:《基本法》的條文切合落實“一國兩制”的實際情況,務實性強。其中一個例子,就是中央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實質性任命權。香港是一個特別行政區,並不是主權國家,因此香港的民主和民主選舉,只可以和一般的地方政府比較,而不可以和主權國家比較。在民主國家地方選舉産生的地方政府,沒有類似香港的立法權、行政權和全面的財政支配權,自治權較香港低。香港的高度自治權,是由於中央的額外授權,所以中央保留了對行政長官當選人的任命權。這是在起草《基本法》的過程中,因應香港的實際情況而作出制度設計的例子之一。
生命力方面:《基本法》實施二十年來,驗證了“一國兩制”的可行性和強大生命力。例如《基本法》第111條規定的“一個國家”、“兩種貨幣”,當年就有不少人擔心是否可行。事實證明,“一國兩幣”不但是可行的,更讓香港成為了世界上最大的離岸人民幣中心,為人民幣的國際化、為國家的金融改革貢獻力量。
“一國兩制”的強大生命力,更體現在香港“一國”和“兩制”的雙重優勢上。
我國是全世界發展最快的主要經濟體,國際地位也不斷提升。在“一國”下,香港更得到中央和內地省市的支援,因此相比起外國城市,香港有明顯的“一國”優勢。我們能夠乘搭國家發展的快車,也能夠積極參與國家的重大發展戰略,包括“十三五”規劃、“一帶一路”以及粵港澳大灣區建設。
相比內地城市,香港與國際接軌,有“兩制”的優勢。《基本法》規定香港使用中英文為正式語文。在中央政府的授權下,香港可以自行處理對外事務。我們可以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成員的身份,或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參加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簽訂貿易協定等等。這些都確定了香港作為國家最開放和最國際化城市的地位,可以成為連接國內外的“超級聯繫人”。
一個多星期前,國家舉辦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盛況空前,世界各地的政府、地方、企業達成了二百七十多項具體成果,意義重大。今年三月,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研究制定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發展規劃。這些國家發展的大戰略為全國、包括香港,帶來新的和龐大的機遇,同時也帶來了契機:就是在恪守《基本法》的前提下,作出制度創新、機制創新,充分發揮香港“一國兩制”的雙重優勢,進一步推動香港和內地、包括香港和大灣區城市群的合作與共同發展。
在《基本法》下,香港實行不同於內地的制度,但我們完全可以在符合《基本法》、“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則下,通過制度和機制創新,讓香港和內地能夠達成跨地區、跨制度的合作。香港和內地已經積累了這樣的經驗,例如《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滬港通”、“深港通”和不久前宣佈的“債券通”等等。未來,香港會與內地城市研究在制度和機制上創新,促進人流、物流、資金流和資訊流等生産和生活要素的流通。
香港可以在“一帶一路”和大灣區的建設中,發揮《基本法》賦予的“一國”之利,“兩制”之便,把外地的資金、技術和人才“引進來”,也可以與內地企業一起“走出去”,攜手參與國際合作。香港的聯繫功能,現在已不限于金融、貿易、物流,也在於科技、專業服務、文化、教育、青年交流等方面。舉例來説,有二百年曆史、每年選出諾貝爾獎的生理學及醫學獎的瑞典卡羅琳醫學院,就選擇在香港成立第一個海外研究中心。又比如美國麻省理工學院,也是看準香港“一國”和“兩制”的雙重優勢,落戶香港,面向中國,香港作為能吸引國際人才和技術的創新中心,可以負責“從零到一”的工作;深圳作為産品原型的製造地,可以負責“從一到一百”的工作;珠江三角洲作為批量生産的基地,可以負責“從一百到一百萬”的工作。
香港與內地的協調發展、共同發展,不但能提升兩地的整體競爭力,更可向世界提供跨制度區域合作的新經驗,為“一國兩制”的實踐賦予新的意義。
委員長、各位領導、各位嘉賓,《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是對香港和國家最好的憲制安排。香港會繼續按照《基本法》的規定,以及“國家所需,香港所長”的方針,用好“一國兩制”的雙重優勢,掌握國家的發展機遇,推動自身的發展,也為國家的建設貢獻力量。